浙江南潯兩協警與剛考完大學的女子喝酒,隨後趁她醉酒不省人事之時性侵。日前,南潯法院作出判決,指兩人屬「臨時性的即意犯罪」,輕判3年,引起網友強烈質疑。據悉,此案已重啟調卷審查。
這起「臨時性的即意犯罪」,發生在今年6月10日晚上,當時,邱姓、蔡姓協警與陳姓、沈姓女子同席吃飯,陳女不勝酒力醉倒。兩協警乘機載她到賓館開房間,並輪番「上陣」,先後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南潯法院指兩人事前並無商謀,且事後主動自首,並取得被害人諒解,酌情從輕處罰。
強姦判「臨時性犯罪」
新聞傳出後,「臨時性的即意犯罪」一詞隨即引爆各大論壇,網友紛紛「慶祝」又出現新名詞,預測「臨時性的即意犯罪」將會成為繼「躲貓貓」、「回家吃飯」等名詞名句之後,又一網路流行語。
流覽各大網站論壇,可以發現,網友雖然調侃的是「臨時性的即意犯罪」這一詞語,但歸根結底都是對案件審判結果的質疑。更有網友直指,南潯法院此舉,有為兩名罪犯「開脫」之嫌。
網友「遼河魚」第一時間在華聲論壇怒發千言帖,評述自己對於南潯法院判刑的懷疑與不滿。他分析,將女灌醉,然後帶去開房,強姦了她,明顯是有預謀的犯罪,怎麼會是「即時性」?難道犯罪還有臨時、固定、長期之分?在被害人不清醒的情況下,兩人輪番強姦,為什麼不是輪姦?「遼河魚」還將此案與因爬樹偷看女人,被以強姦論罪案相比,質疑法官輕縱。
網友指出,若「臨時性的即意犯罪」可以成立,以後也可以出現「臨時性打死人」、「臨時性被自殺」、「臨時性行賄受賄」、「臨時性醉駕」、「臨時性搶劫」、「臨時性誹謗」、「臨時性圍毆」、「臨時性結婚」等,一個「臨時性」的時代就要到來。
百度百科隨即也將此語與案例收錄,並調侃:「這真是一個好罪名,建議全球性推廣使用。」
網友調侃 法官創新詞
大陸著名評論員王石川也發表評論,直指南潯法院在玩文字遊戲, 「臨時性的即意犯罪,為司法界又填補了一項創造性的空白」。
有律師指出,「臨時性即意犯罪」,是指行為人在臨時起意的心理狀態下犯罪,事前並無預謀,且事後主動自首,並取得被害人諒解,可以給予酌情從輕處罰。也就是說,看到了某種情景,突然起意犯罪。比如,沒有搶劫預謀的人,只因見到婦女從銀行出來,拿著鼓鼓的包,覺得包裡應該裝很多錢,就臨時起意搶劫,這就是臨時性的即意犯罪。
杭州市某法院法官對此卻有不同看法。他說,在刑法中,雖然犯罪有臨時起意和預謀之分,有共謀、同謀和自首,但並沒有「臨時性的即意犯罪」、「商謀」、「主動自首」這些名詞,它們都是新創的。他進而質疑說,最讓人感到難以理解的是,兩案犯在同一時間、地點,先後姦淫同一被害人,理應是典型的輪姦才對。
如將本案認定為輪姦,根據大陸法令,犯案者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兩者刑期差異相當懸殊。
不信任司法情緒蔓延
律師分析,網友對於此事的反應強烈,主要的原因是,協警是輔助執法者,象徵的是權力,基於對權力腐敗的反感、司法不公的痛恨、官方調查結果的不信任等情緒,所以普遍認為量刑過低,義憤填膺。
不過,最新的進展是:南潯上級法院已對「協警強姦案」調卷審查。目前,審查程式已正式啟動。
《南都周刊》指出,雖然在法律上,是有「臨時起意」的說法,但它是用來分析和解釋犯罪動機等。網友們認為這個不是捅刀子般的瞬間犯罪,這甚至可以構成輪姦的行為,何以還是臨時性的呢?
且不論公眾是否懂法律,或是法院的判決是否合理。就這個新詞的流行,顯然是公眾對司法的不信任情緒再次蔓延。又是協警犯罪,又是酌情從輕,不得不讓人們產生質疑。
除了臨時性,大陸最近還有一個「不正當取證」的說詞頗有意思。該詞出自上海釣魚執法事件,為了查緝私家車違規經營計程車,警方派人偽裝乘客再攔查指證,引發不滿抗議,甚至打官司。官方後來辯稱相關工作人員執法「取證不正當」。有好事者查證後發現,法律上有「非法取證」一說,但沒有「不正當取證」。 「臨時性的即意犯罪」一詞已在網路流行,大陸官員說法頻頻突槌,製造新詞,成為笑柄。有網友建議,乾脆將「臨時性」與「不正當」兩個新詞結合,效果會更顯著,比如「臨時性不正當取證」、「臨時性不正當收取錢財」等,而強姦犯也可以說成是「臨時性不正當做愛」,這樣或許各類罪刑都可酌情判輕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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