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用稅來嚇阻金融投機?英國領導人認為應該,歐洲其他政府也同意。他們是對的。遺憾的是,美國官員、尤其是財政部長蓋特納誓死反對。但願他們重新考慮,因金融交易稅是適時構想。
它最早係由故諾貝爾經濟獎得主托賓在一九七二年提出,英財相特納和首相布朗主張的金融交易稅係其現代版。托賓說貨幣投機(在國際間移動金錢以賺取匯差)會擾亂世界經濟。為減少這種擾亂,主張對每筆貨幣交易課少許稅。
這對從事外貿或長期投資者只是微不足道的支出,但對試圖在幾天或幾周內預判市場走向而求取暴利的人,卻會發揮遏制作用。
托賓的主張在當時得不到迴響,之後則成為反全球化左派津津樂道的話題。如今特納和布朗主張對所有金融交易課徵「托賓稅」,而非只限於外幣交易,其本質符合托賓的精神。
如金融高頻率活動具生產力,這種稅會有壞處。但經歷這兩年的經濟災難後,金融業以外的人多同意華爾街和倫敦金融區很多作為「對社會毫無用處」。課徵交易稅可帶來大筆稅收,協助減輕對預算赤字的恐懼,有什麼好反對的?
反對的主要論點是,這種稅行不通,因為交易者會設法規避,也有人說它無法嚇阻導致現行危機的危害社會作為。但兩種說法都經不起檢視。
當代交易是一種高度集中的事務。以托賓主張的外幣交易稅為例,當交易人分散全球要如何課稅?答案是,大多數交易都是在位於倫敦的一個機構結算。這種高度集中壓低交易成本,使數量龐大的金融炒作行為成為可能。但正因如此,要辨明交易並對其課稅相對容易。
金融交易稅無法阻止貸款機構不當放款,或投資人受騙買下由這些放款擔保的不良資產;但此波危機的問題並非全出在不當投資,不當投資演變成災難的關鍵在於金融體系過度倚賴短期資金。
「回購協議」交易的氾濫即是明證:銀行出售資產給投資人,同時保證短期內買回,最短往往只有一天。當房市泡沫破滅,投資人紛紛要求銀行買回時,就發生金融危機。
金融交易稅可以減少對超短期資金的倚賴,使大批要求買回的情況不易發生,因此它有可能避免現行危機的發生,也有助於未來悲劇重演。
「托賓稅」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可以在縮減臃腫金融業過程中扮演角色。研議這個疑難,就和其他問題一樣,歐巴馬政府必須將其心智從華爾街的桎梏中解放。
(克魯曼為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教授,《紐約時報》專欄作家。本報國際新聞中心尹德瀚摘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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