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報獨家披露,動新聞有四台主機置於中華電信機房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循線對中華電信進行「行政訪查」,發現有機房內有「四排」機櫃,放滿伺服器等設備,NCC官員表示,四台主機若儲存性侵動畫,檢方依法可將它視為「犯罪工具」予以沒收。

動新聞將「獸父性侵」製作成動畫新聞,引起舉國震怒,就連士林地檢署都以「他」字案調查蘋果日報所屬動新聞,是否違反妨害風化、鼓動犯罪、違反兒少法「網路分級」與性交易防治條例等方向偵辦,當時從中央到地方所掌握的訊息是,「動新聞伺服器在香港」。

關於動新聞伺服器位置,周四出現重大發現,中華電信營管處簡任技正梁溫馨表示,由於動新聞已經遭北市府,以違反兒少法罰款一百萬元,NCC依據電信法第八條「以提供妨害公序良俗之電信內容為營業者,電信事業得停止其使用」,對中華電信進行行政訪查。

內政部長江宜樺昨日則表示,他尊重地方政府的作法,他並援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除了罰款外,還有勒令停業一個月至一年的規定,希望各方注意。

此舉是否妨礙新聞自由?江宜樺說,社會各界會討論,內政部密切注意,現在下斷言還太早。

國民黨團書記長呂學樟力挺北市府的行政措施,認為這是「非常好的措施」,不過對於台北市政府連兩天開罰,他認為「稍嫌猴急了」,應該要給《蘋果日報》一點時間去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