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著名異議人士劉曉波的辯護律師莫少平證實,北京公安機關決定第三次延長劉案的偵察期限,依據中國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可延押三次,到明年一月廿三日則需決定是否將劉曉波移送檢查院起訴,若未起訴,北京公安單位將改採監視居住的強制方式限制自由。

莫少平的兩名助手於廿五日前往看守所會見劉曉波,莫向英國BBC中文網表示,「劉曉波已正式得到警方的通知,說要第三次延期,他本人明確表態,說你們這還是因言治罪,還是文字獄。」據劉曉波透露,警方針對劉曉波案的調查核實,已基本處於一個停頓狀態,而看守所對劉的生活起居也照顧有加,但親屬希望轉交的一些書籍,還是沒有轉交給劉曉波本人。

依據中國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可以案件重大、疑難和複雜作為事由,有三次要求延長調查期限的權利,第一次可延押調查期限一個月,第二、第三次分別為兩個月,但第三次延押後即無權利再要求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