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幫吳淑珍藏匿的上億元珠寶、裸鑽,經特偵組查扣後,原本一直藏放在發言人、主任檢察官陳雲南辦公室的保險箱,惟特偵組日前喬遷國防部文化園區後,即以最高檢察署名義,向台銀租用保管箱藏放這批珠寶,日後扁案定讞後再繳交國庫。

法界人士指出,本案可說是歷來偵查刑事犯罪案件,首件租用銀行保管箱保管扣案珠寶的案例。有趣的是扁家過去租用保險箱,保管自家大批現金、珠寶,如今檢察機關同樣得租用保險箱,保管扣案扁家贓證物,公款支付的租用費用,形同「全民埋單」。

陳雲南坦言,這批珠寶不但價值不斐,而且還是扁案的贓證物,因此在保管扁家珠寶的幾個月時間,壓力非常大。目前珠寶改移至「安全的地方」後,讓他如釋重負,終於可以鬆口氣。

被特偵組查扣的扁家鑽石、珠寶,是黃芳彥今年一月廿三日自美國洛杉磯打越洋電話到特偵組,坦承協助吳淑珍藏放鑽石、珠寶,並告知藏放在辦公室西裝口袋。特偵組當日下午進行搜索,當場查扣七十五件珠寶、裸鑽。

經特偵組送請專家鑑定,其中十一顆裸鑽就價值四千七百多萬元,餘五十餘件珠寶值五千五百多萬元,初估總價值超過一億元。

當時特偵組認為這批扁案贓證物,若存放銀行,必須時常派人提領運送,不但影響偵查,也有遺失或遭竊的風險。即便如同一般案件放置在贓證物庫,若管理不善,同樣也有遺失或其他風險,最後決定暫時放在陳雲南辦公室內的保險箱,為防範遺失,更只有陳雲南一人知道保險箱密碼。

今年八、九月間,特偵組自館前路舊址,搬遷至國防部文化園區。擔心這批珠寶在搬遷過程有所閃失,決定以最高檢察署機關名義、檢察總長陳聰明為代表人,向台銀洽租保管箱,再派人將這批珠寶、裸鑽小心翼翼搬移至台銀保管箱藏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