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看電視還得挑時段,如果在非黃金時段打開電視,會發現遙控器轉來轉去,幾乎找不到「真的」節目可看。
不是「真的」節目,那又是什麼?原來是「假節目真廣告」,和打扮成外婆的大野狼一樣,想騙天真的小紅帽觀眾。
這些「假的」節目也和一般節目一樣,有主持人、來賓、名嘴和專家,但是「真的」談話或健康節目,須遵守法規和專業分際,「假的」節目卻不把法令專業看在眼裡;主持人和來賓一搭一唱,「介紹」一些療效誇大不實到違反醫學常識的東西。矮冬瓜長成大高個,小咪咪晉級大波妹,不舉男重振雄風,還讓你體質好、氣色佳、肥肉跑光光。這麼神的東西,早該得諾貝爾獎了,怎麼只有台灣人有福氣用?
這個現象經媒體報導後,衛生署終於決定嚴懲,因為現行罰款金額太低,業者連電視台的時段都有本錢買了,哪會把小小的罰款看在眼裡,所以衛生署決定修法提高罰款,讓業者真有肉痛的感覺。
這個方法當然不錯,但令人疑惑的是,前一陣子,NCC對新聞節目摻雜廣告大加開罰,既然挑剔的眼裡容不下一粒沙子,要求徹底冰清玉潔,那麼綜合台或新聞台的整個時段都被買走,以談話節目的偽裝行廣告之實,就又可以了?而且宣稱的神奇療效明顯違背法令,卻能天天在電視上播出,這到底是什麼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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