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這兩個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大國,上週首次提出減碳排放的具體目標。歐巴馬宣稱,美國將於12月7日哥本哈根召開的聯合國氣候峰會承諾,2020年之前把溫室氣體排放量相較2005年的水平減少17%,到2050年再計畫減少83%;中國也提出減碳排放的目標,聲稱2020年之前會把二氧化碳排放量占GDP的比重,降至2005年水平的40%至45%。至於標榜生態環保的歐盟,看來似不滿意中、美的這項減碳排放目標,認為其承諾不具實質意義,且大部分的減碳措施,要等待多年後才可能實現。
中、美此時提出具體的減碳目標,或基於內部環保因素,或因國際輿論的壓力,且兩國承諾的數據看來也不難實現。只是論及效果,兩國未來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恐持續增加,增加的速度或會趨緩。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架構公約」和「京都議定書」所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工業國家到2020年時的溫室氣體排放,原本應維持在1990年水平的40%,但從今年美國眾院通過的清潔能源安全法案來看,美國的減碳排放距聯合國設定的標準,仍有相當落差。至於中國雖為「京都議定書」的簽約國,但長時間在經濟凌駕環保的政策思維下,任何會影響經濟發展的強制性減碳排放,北京領導人都不會接受。
整體來看,中、美兩國這次擬訂的減碳目標,確有若干需要澄清的疑點:首先,全球企業正邁向景氣復甦之際,兩國並未交代要如何實現減碳排放。若根據中國氣候變化談判特使解振華的說法,歐洲企業早在幾年前就已限定碳排放量的標準,但迄今都未能履行承諾,那麼北京領導人又憑什麼要承擔減碳排放會衝擊經濟發展,繼而製造大量失業人口並可能引發社會動盪的風險?
其次,中國強調發展中國家需要工業國家提供資金與技術,以減緩其溫室氣體的排放增長,卻未就如何實現或如何籌募資金等議題,做出任何承諾。
當前中、美的碳排放量約占全球國家總量的40%,歐盟在10月底已達成2020年前,提供發展中國家每年最多150億歐元資金的協議,但也呼籲發展中國家每年必須自行籌募1000億歐元,這與北京希望西方國家用國內生產總值1%的資金,幫助發展中國家減碳排放,似有很大的差距。
從工業革命以來,美歐等國的溫室氣體排放即毫無節制,中國今日沿海省份雖然富裕,但人均收入僅達美國的10%,依理工業國家應有義務幫助落後國家發展環保經濟。對美國而言,GDP的1%就是1400億美元,白宮是否接受北京的主張,應不言而喻。
中、美兩國宣告的減碳排放目標,僅踏出全球國家合作與妥協的第一步,但未必表示哥本哈根會議必定有令人滿意的結論。中國外交特使于慶泰呼籲「各方對中國有合理的預期與客觀公正的評價」,顯見中國因氣候變化議題,已承受國際輿論的壓力;同樣地,美國全國製造商協會最近呼籲,白宮要正視經濟復甦對改善就業的影響,也讓歐巴馬總統感受到壓力。「發展經濟,降低貧困」和「減碳排放,避免暖化」究竟孰輕孰重,千萬別等到全球國家共同付出代價時,才找出答案。
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