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狀腺高能症之原因甚多,例如:葛瑞夫茲氏病、甲狀腺毒性結節、甲狀腺炎、腦下垂體分泌甲促素腺瘤、妊娠絨毛膜癌等等。治療方式隨病因不同而有差異,而造成甲狀腺高能症最常見的原因為彌漫性甲狀腺毒症,即所謂的葛瑞夫茲氏病。此一疾病經常好發於懷孕年齡的年輕女性。
目前此一自體免疫性疾病(葛瑞夫茲氏病)的真正致病因素不詳,一般認為可能和基因遺傳有關,其臨床所表現常見的症狀有甲狀腺彌漫性腫大、凸眼症、小腿黏液水腫等,還會怕熱、體重減輕、心悸、腹瀉、失眠、焦慮、手抖、胸悶、呼吸急促、月經減少(甚至無月經)、不孕等。
最佳治療方式乃是改善其特殊之免疫缺陷,但目前尚無法解決這個問題,現在採行的治療方式有三:
1.保守性治療:使用抗甲狀腺藥物來製造暫時性的正常功能狀態,使其自體免疫失調能自然或加速復原。採用甲狀腺藥物的最大缺點乃需長期吃藥,至少1至2年,而且停藥後復發率甚高,約50-80%。
2.手術切除:一般而言,手術切除甲狀腺太少時,則甲狀腺高能症常復發,若切除太多時,可能造成永久性甲狀腺低下症而需終生服用甲狀腺素。若將副甲狀腺切除,造成副甲狀腺低下症,病患的骨折機會將大增,亦需終生服用活性維他命D3及鈣片,故此種治療方式並非新陳代謝科醫師的最愛。
3.放射碘治療:此法便宜又可免手術之苦,但是效果無法馬上出現,且需有以甲狀腺功能不足來換取甲狀腺功能亢進之心理準備,其發生甲狀腺功能不足的機會將隨著服用時間的增加而增加。一般而言,服用後的第1年約20%發生甲狀腺功能不足,日後每年以2-3%的機會遞增,故服用放射碘20年後產生甲狀腺功能不足的機會為60-80%,且服用放射碘治療之女性,1年之內應避免懷孕,否則胎兒容易畸型。
上述的三種治療方式各有利弊,並無絕對的優劣,對於不同的病情宜採用不同的治療。一般而言,較年輕的病患常採用抗甲狀腺藥物,較年老或對抗甲狀腺藥物過敏的病患常採用放射碘治療。當然,是否併有心臟病?是否急於懷孕生子?是否為再次復發?是否有嚴重甲狀腺腫大等均會影響治療方式的選擇。
總之,在沒有更好的治療方法出現之前,葛瑞夫茲氏病之治療,宜依各病例之個別情況考慮,亦可讓患者了解各種治療方式之利弊而參與選擇治療方式,但最後仍應該尊重醫師的決定。
(三軍總醫院內分泌暨新陳代謝科石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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