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黎智英壹傳媒集團連續以「動新聞」報導性侵害與暴力新聞,己經引起公憤,公民團體曾赴壹傳媒抗議,要求壹傳媒承諾「動新聞」不報導性侵、性騷擾、兒虐及家暴等四類新聞。筆者在此呼籲除了此四項之外,應加入「自殺」項目。
媒體報導自殺新聞會誘發自殺行為己是不爭事實,中外研究皆對此提出明確證據。台灣以二○○五年倪敏然自殺新聞所造成影響完成的三個研究為典範,已深受國際研究自殺學者的重視。受到倪敏然自殺新聞報導的不良影響,二○○五年的自殺身亡者比二○○四年增加二三%,而增加的只有男性上吊者;自殺未遂者增加了五五%,且以男性為主,而憂鬱症患者有五‧五%因而企圖自殺,風險增加了四十一倍。這些結果再度驗證了「模仿效應」的存在。有的自殺未遂者還自述:「我一直在注意媒體報導他在那棵樹上怎樣綁繩索來上吊」。
世界各國自殺防治策略都包含「匡正媒體有關自殺新聞報導」一項,台灣也不例外。世衛組織更在二○○○年公布媒體報導特定自殺案例的準則。然而,儘管心理衛生、新聞傳播學界以及民間團體幾年來一再呼籲媒體改進自殺新聞報導,無法可管的媒體依舊我行我素,尤其以壹傳媒為甚!如今又加入「動新聞」(已開始播報自殺案例),其影響更甚於平面媒體和電視新聞,後果將不堪設想。
這些年來,黎智英媒體集團進入台灣以後,嚴重汙染了台灣的媒體文化和人民樸實的心靈。閱聽大眾還要繼續保持沉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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