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選舉彰化縣買票風熾盛,檢警查察賄選,全縣八個議員選區涵蓋鄉鎮市長選區,昨日宣告全部淪陷,都被查到有人買票,至今已累計十九名樁腳被羈押禁見。對於這樣「輝煌」的數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德芳不禁搖頭,希望所有樁腳不要再以身試法了。
彰化檢警調查賄,隨著各警分局先後傳出「抓到了」,突破零績效的喜訊,同時也意味著候選人與樁腳的金錢攻勢,在各地攻城掠地,終至全縣失守。
全縣選區 全告失守
昨日警方又分別在福興、二林、埔心、員林、和美等地查獲七起賄選案。
在福興鄉,蔡姓樁腳為某鄉長候選人買票,每票一千元,九名收錢選民與蔡姓樁腳均坦承犯行,訊後全部請回。
二林鎮則有鄭姓、莊姓兩樁腳為某鎮長候選人買票,五名收錢選民與兩樁腳都承認,訊後五選民請回,兩樁腳各以十萬、五萬交保。
埔心鄉有黃姓樁腳跑到七名選民家中,承諾要以每票五百元買票,拜託他們投票給某縣議員候選人,黃某涉嫌期約賄選,經檢察官聲押獲准。
而員林鎮則是有洪姓里長以每票三百元,為某縣議員候選人買票,有二名選民坦承收錢。洪姓里長供稱,買票的賄款是某張姓鎮民代表給的;警方前往拘提,但張姓鎮代早已落跑無蹤,若再傳不到檢方可能發布通緝。
洪姓里長又供稱,他還拿錢給一名賴姓前里長幫忙發錢;但賴前里長否認,檢方將兩人以有串證之虞聲押,法官則裁定洪姓里長二萬交保,賴前里長則羈押禁見。
檢猛抓查辦 票照買
還有一對陳姓兄弟樁腳,哥哥拿錢給弟弟去幫某縣議員候選人買票,哥哥與五名選民都承認犯行,但弟弟否認;檢方將兩兄弟聲押,結果承認的哥哥裁定三萬交保,否認的弟弟的羈押禁見。
和美鎮則有柯姓樁腳坦承以每票三百元為某縣議員候選人買票,已經發出五十票的錢,結果有八選民承認收錢,並繳回九千九百元。
柯姓樁腳供稱賄款來自姚姓男子。姚男到案後雖承認拿錢給柯,但只說「你自己處理」,可沒交代要拿去買票。檢方認為姚男的說詞避重就輕,有串證之虞,將他聲押獲准。
和美另有一柯姓樁腳為某縣議員候選人買票,也是因對賄款來源交代不清,被檢方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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