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年的總統大選出現種種爭議,直到第六天,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陳水扁當選後,美國才向當選人表達祝賀之意。不料不到兩周,當時的美國在台協會(AIT)理事主席夏馨、外交部長簡又新相繼辭職,兩人去職原因,據稱都跟賀函事件有關。

夏馨以家庭理由請辭,有關夏馨離職的原因,美國國務院僅表示,「她想多花時間與女兒在一起」。但當時有官員表示,因夏馨數度逾越權限,未能正確履行美國的穩定台海情勢政策。也有美國官員認為,夏馨數度不遵守白宮及國務院的指令,令布希總統等人不悅。

尤其是賀函風波更是犯了大忌,二○○四年三月廿六日,中選會公告扁呂當選。在華府,美東時間廿六日中午(台北廿七日凌晨),美國政府發表聲明,一方面恭賀台灣人民及陳水扁,一方面希望台灣經由法律途徑解決選舉爭議。

不過在美國政府發表聲明的前六小時,即美東時間清晨六時許,夏馨已兩度致電駐美代表程建人,第一通詢及中選會公告事,第二通祝賀扁呂當選。程建人完整記下談話,兩人並討論如何精簡,然後程立即把此事告訴台北。美國務院認為,夏馨一方面違反行政規範,另一方面又搶在白宮賀詞之前,破壞了基本的遊戲規則,惹惱了國務院官員,成為她去職的最後一根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