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眾所矚目的南山人壽併購案,在中策以第二高標拿下引發輿論撻伐後,博智因提早入主而遭員工反彈,緊接著AIG因美國景氣復甦,取消三筆資產出售案等一連串事件,促使雙中簽訂了MOU。中信金將以六點六億美元向中策集團取得三成南山股權,如此一來,更導致全國產官學各界以及立委暨南山人壽上萬名員工與保戶的嚴正關切,為此,財經立法監督聯盟特舉辦座談會。 時間:98年11月30日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四樓 主持人: 黃達業主任 (台灣大學金融中心/台灣大學 財金系教授/財督盟總召集人) 與談貴賓: 吳育昇委員(立法院) 許妙靜財務長 (中信金) 林繼恆律師 (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法律顧問) 林建甫副院長 (台灣大學人文社會高等研究 院/財督盟總部顧問/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 柯清輝副主委兼行政總裁(中策集團,電話 連線) 翁明正董事總經理(Nomura 野村國際證券臺灣區負責人) 曹慧珠董事總經理(Nomura 野村國際證券)
面對這起後MOU時期第一宗購併案,台灣大學財金系教授,同時也是財督盟總召集人的黃達業表示,各界無不盼望金管會在金融專業與政治現實間能拿捏好分際、保持住立場,除儘速審查各相關流程外也應堅守金融專業倫理與資訊透明化原則,才能化解外界疑慮,確保南山人壽永續經營、不被掏空,做出最符合全民利益與金融發展的審查結果。
而就金融監理角度來看,國內金控公司相較私募資金應更適合做為南山人壽的併購者,由於中策在合併案極可能被政府駁回情況下,才導致雙中MOU的結果,已經違背先前對金管會所做出的永續經營承諾,所以未來主管機關更應審慎查核其誠信度。
除加速審查腳步並以附帶條件方式,用監理核准權來規範中策集團信守承諾外,黃達業指出,為了強化金控的實質經營權與權利義務對等的比例原則,主管單位也應要求中策在第一階段,就必須移轉過半的股權給結盟的國內金控公司,才能確保其權益。
昨日財經立法監督聯盟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辦「後MOU時代政府應有的金融併購政策:以南山人壽為例」座談會,由台灣大學財金系教授,同時也是財督盟總召集人黃達業擔任主持人,邀請包括立委吳育昇、中信金財務長許妙靜、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法律顧問林繼恆、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林建甫、中策集團副主委柯清輝、野村國際證券董事總經理翁明正、曹慧姝等人參與座談。
昨日與會人士分別就「後MOU時代我國金融併購案的發展與挑戰」、「政府如何保護南山人壽保戶、員工、業務員以及全國民眾的權益」、「後金融MOU政府應有的金融併購政策與具體推動方向」、「政府對南山併購案的審核標準與應有作法」等議題,提出精闢的見解與看法,希望在這樁具指標性併購案中提供更多啟發給政府與各界做參考。
台灣大學財金系教授、財督盟總召集人黃達業率先指出,在MOU簽訂後,雙中南山併購案是目前國內最大的併購個案,也牽動後MOU監理的敏感神經。目前國內各界對政府金融併購政策都相當關注,金融機構的合併應該朝什麼方向發展,更是與國人權益息息相關。
由於南山人壽有上萬名股東、保戶與員工,未來政府無論是在併購後對企業的健全發展與勞工、客戶權益上,對南山人壽的審核標準或法規建置上,或後續外資與本國金融機構併購案的考量又該如何兼顧大眾權益,都是政府與金融機構首要克服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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