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少年在生日前一天,因為騎機車未戴安全帽被警察攔下,意外查出身上帶有具殺傷力的空氣手槍,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少年法庭偵辦,由於少年距十八歲生日還有七小時,刑責相對較輕,此時被查獲不知是幸還是不幸。

樹林警分局山佳派出所警員曾聖尹、郭亭驛,廿八日傍晚在樹林市中華路發現少年未戴安全帽,且形跡可疑,於是攔下臨檢。發現黃姓少年對於肩上的背包遮遮掩掩,沒想到當場查出一支空氣手槍、三支二氧化碳鋼瓶。警方在查閱證件過程中,發現黃姓少年隔天就滿十八歲,訊後將他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少年法庭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