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接B6版)

是簡單地想著「台灣成功了,廈門也一定成功」,那絕對落伍了。

翁彌堅的弟弟在台灣經營早餐事業,頗有名氣,幾番想到廈門發展,卻被哥哥制止了。

為什麼呢?翁彌堅說,廈台兩地畢竟不同,台灣人早餐很豐富,但比較西式化,吃漢堡、豆漿、麵包等,品種也多,價格也高。針對一些白領階層,要求的早餐營養豐富,早餐店甚至可以直接送到辦公室去。

但在廈門,吃早餐的消費階層仍然停留在包子、豆奶,頂多1袋牛奶或1個蘋果之類的,甚至有人不吃早餐,外加當地政府支援早餐工程,因此想在早餐市場上打主意,很難!

以翁明瀾為例,早先,他來廈門做生意並非一帆風順。2005年7月,他就和友人在廈門先開日本拉麵店,生意就不如預期。4個月後,他的店關門了。原來,他發現就算開在鬧區,因當地人不習慣爬樓梯到二樓用餐而拖累業績。

失敗4 一次投入過多資金

台灣人雖愛創業,但多數人的耐心與風險承受能力都不足。記者採訪中發現,個體台商多數要求在第二年回收創業成本。

即便如此,在翁明瀾看來,事實上很難。廈門個體戶的市場競爭激烈,台灣人向來講究品質,成本因此提高,在售價無法設定太高的情形下,只能壓縮利潤,有不少個體戶常在半年、一年內關門大吉。

翁明瀾建議,第一次開店,不要採用太大的店面,15平方米左右就好,最重要是能賺錢。資金方面,個體戶大約只要準備50萬-60萬元人民幣,約台幣250萬元左右。他還說,開店時不要一次性投入全部資金,最好能預留一半資金以備不時所需。

資料顯示,廈門台胞個體投資行業以零售分佈最多,約占一半;其次是餐飲與居民服務業達到4成。陳彥良解釋,主因是較多台胞個體戶往往選擇經營入門技術與投資金額低的專案。

失敗5 不諳當地法規政策

翁彌堅來廈門創業多年,每天都會接待一些來諮詢創業事宜的新台商。他說,有不少台胞個體戶開始投資並不順利,原因在於他們不瞭解當地的法令、不瞭解法令條款的的具體含義,造成經營後因為違規行為被停業。

「大陸個體戶,要先辦證照才行。台灣是扶持在先,兩地確有不同。」台商洪先生想開一家小吃店,選址蓮阪明發商業廣場,由於不瞭解環保規定,結果租下店面卻被告之不能從事餐飲業。

像洪先生那樣,不少個體台商反映說,他們的確沒有足夠的經驗瞭解當地的條條塊塊,也沒有與有關方面打交道的管道。

一些個體台商在營運過程中,對稅務、衛生、工商、環保、勞動、海關、公安等部門的規定瞭解不多,以致在生意中因違規而受到一些部門檢查。另有一些個體台商由於不瞭解當地的法律條款,造成誤會甚至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