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位在科技藝術業界的朋友,見面時經常抱怨他所居住的大樓被「管理」得庸俗不堪。他的大樓位在台北市郊,擁有三百多戶住家,管理委員會每個月經手的管理費十分可觀。不知何故,這裡的主任委員、總幹事像走馬燈般經常更換,但他們似乎有個共同嗜好:喜歡為大樓購買藝品,做各種環境美化。

這一年管委會又買來大批的盆栽與近百幅小號數的油畫。盆栽多是相同外觀的低矮小綠樹,油畫無論尺寸、題材都極類似,皆屬抄襲歐洲風景圖象的畫作。我這位科技藝術家朋友堅信掛畫一定要掛好畫,即使是兒童畫、弱勢族群、社區住民的作品都有原創性,要不然,掛名畫的複製品,也比這些沒有生命的抄襲品好。

我深知這位朋友的教育背景與工作經歷,相信他的藝術品味與專業判斷。我跟幾位朋友曾去過他的大樓,他「指控」的油畫清一色山巒、河流、瀑布、樹林,裱框粗劣,像某些路邊攤販賣的廉價品,也不管大樓空間廊道寬窄高低,就整齊劃一地在牆壁上排列開來。

雖然如此,還是有人用「社區營造」的觀點,建議這位朋友反求諸己,偶爾也要為他所居住的大樓公共藝術奉獻一點力量,甚至還有人半開玩笑地怪他,沒有好好跟大樓管委會溝通。「怎麼沒有?我去向管委會的幹事反映,對方張大眼睛、理直氣壯地說主委、總幹事都認為買的畫很好看、很值得!」朋友「曲高和寡」,有理說不清:「掛壞的畫只會破壞環境,掛愈多,愈難看,也愈影響房價,我不想再住這裡了。」

近二十年來,台灣的公共藝術逐漸受到政府與各界重視,《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所明文規定的公有建築物必須提撥造價百分之一以上設置公共藝術,已經推行有年,也吸引許多藝術家投入公共藝術創作。行走在台灣幾個大都市,經常可在企業大廈、行政機關前看到名家藝術品,內部廳堂、迴廊也有不少繪畫、雕塑。車站、醫院這些公共場所,更常出現一些兒童、弱勢族群畫作,或社群同仁習作,皆能結合空間環境,營造視覺效果。雖然公共藝術的創作觀念與執行辦法在藝術界與建築業界仍有些爭議,但以往因溝通不良,藝術創作被民眾抗議、抵制的情形已極為少見,尤其社區大樓買畫、掛畫的風氣逐漸普遍,更是好現象。

台灣社區營造推動多年,所強調的不僅在於最後的結果,更重要的是,藉著社區參與的過程,讓文化進入人心,內化成行動的力量。今日的台灣已經脫離用制式口號區隔「重視文化」、「不重視文化」的年代,當前的藝文活動,也不再以菁英觀點為絕對標準,但藝術文化的內容與質感如何,仍大有討論與改善空間。藝術創作屬於藝術家,公共空間屬於社會大眾,公共藝術或擺設在公共空間的藝術品作為連結藝術與生活、藝術家與社會大眾的平台,也代表社會進步的象徵。

社區大樓管委會把公共藝術與環境美化,開放給社區民眾討論、執行,應是淺顯易懂,又充滿愉悅的好事。但每個社區住民結構與生活經驗、審美標準明顯有別,管委會運作模式及其與社區的互動也有不同。基本上多須借重專業與經驗,也應開放民眾欣賞、學習、參與的管道。不熟悉文化體質與生態環境,又缺乏經驗的大樓管委會,很容易把買畫視同木工發包、保全系統裝置,以畫作數量、價格、觀眾人數比較高下,忽略實質的內容與品質,又不知借重社區現成人才,自然容易引發爭議。

大樓買畫與住戶發生爭執乍看是個案,也是微不足道的小問題,卻又是經常可能出現的大問題。從這位科技藝術家為「掛畫」與大樓管委會「大小聲」的經驗,台灣要讓買畫、掛畫這件事,成為社會大眾生活美學的一部分,還需要一點時間。

(作者為台北藝術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