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怒難犯,蘋果日報終於道歉,宣稱「動」新聞會「分級」處理,也撤回對台北市政府的告訴。

表面上,追求正義的公益團體似乎打了漂亮的一仗,逼迫蘋果「自律」。但,其實蘋果什麼也沒讓步,因為新聞哪能「分級」?誰能區分讀者是否已成年,然後再給他「裸體與屍體」的新聞?色情頻道有鎖碼,「動」新聞能鎖碼嗎?限制級電影,戲院放行未成年者會受罰,「動」新聞有辦法限制未成年者登入嗎?

更反諷的是,當公益團體快樂慶功時,蘋果內部說不定也在慶功,沾沾自喜「動」新聞風波幫壹傳媒省了上億元廣告費哩!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當抗議「動」新聞的公益團體離開壹傳媒大門;當風波漸平,新聞漸淡;政府不可能一直盯著「動」新聞祭罰;等社會慢慢習慣後,「動」新聞就會化身成電視台,進入大家的客廳,腐蝕、毒害我們下一代。台灣不就是這樣接受蘋果日報嗎?

當年,蘋果登台,藉新聞自由之名,以色情與暴力當促銷利器,公益團體警覺性太低,造成現在的結果。

亡羊補牢猶未晚。公益團體不妨召集各家報紙,訂定自律規範,由公正的公益團體監看,違者罰鉅款捐做公益之用,以遏阻「裸體加屍體」之歪風。否則,這次的事件不會有任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