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金融交往熱絡,金融業者趕緊提出最希望ECFA談成的12件事,證券業方面提出登陸券商可享全資全照;基金投資大陸及香港上限從20%提升到60%;兩岸合編指數;兩岸的ETF、存託憑證可互相掛牌;紅籌股來台上市;大陸QDII來台投資上限提高、人員資格互相認可機制;兩岸人民可在當地買賣對岸掛牌商品。
銀行方面則有參股上限希望超過20%;確定先試先行金融特區及可給台灣金融機構的優惠條件;保險業方面則有,再保業務交換,建立損害防阻機制,共同控管保險道德風險;合資對象不止1家;開放台灣保險資金投資大陸有價證券及不動產。
群益證總經理周康記表示,ECFA希望大陸方面能對台灣採「類國民待遇」模式,以「經營權主導、業務全開放」模式讓台灣證券業承作A股經紀及自營業務,並開放基金投資大陸及香港比重上限從20%提升到60%。
元大證總經理李鴻基則期待,推動紅籌股來台掛牌、台商可在上海證交所、深圳證交所發行CDR、陸商在台發行TDR等等,至於H股,他認為「雖是時間早晚問題,但也得視ECFA談判情況而定。」
富邦金總經理龔天行表示,希望大陸可給予台資銀行更優惠待遇,參股陸資金融機構上限「突破」20%,國泰世華銀行執行董事李明賢也希望,金融特區的地點跟條件能談的更明確,最好能先採先試先行模式。開發金控顧問劉紹樑則表示,為使兩岸資本市場能為開放,大陸QDII來台的規模上限應更加提升。
壽險公會理事長賴本隊則表示,已向金管會建議,在ECFA之後,將放壽險資金可投資大陸有價證券及不動產,以期享有大陸債券固定收益3.75%之餘,還可享有人民幣升值利益。
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