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港雙拖漁船封港事件落幕。縣府允業者卸下滿艙漁貨,並向漁業署打招呼,就漁業法部分不開罰;不過雙拖漁船三日下午六時前得離開將軍漁港,從此不得再進入港區,雙方簽下協議,至於船主觸犯公共危險仍將依法追訴。另外,「試驗」船依然可以在距岸三海里處撈捕,漁業署將在月底召開座談討論是否恢復設限。

卅四艘雙拖漁船業者因不得在將軍港卸貨,一日進行封港抗爭,二日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江孟芝、漁業署技正施俊毅、縣農業處長郭伊彬、高市小港區漁會總幹事楊景富、南縣區漁會總幹事黃三益等多方協調下,業者態度趨於軟化,昨日上午九時撤離封鎖線,航道恢復暢通。

不過,縣府方面要求卅四艘雙拖漁船限於三日下午六時以前全部離港,不得再進入將軍港卸貨,雙方協議成立。未來業者雖仍可以在將軍港外海捕撈,但必須赴高縣興達港、高市前鎮與小港卸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