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生來台涉及「陸生身分」以及「開放名額」,兩個問題其實是一體兩面。
上月17日教育部宣布「採認大陸學歷」以及「開放陸生來台」,再度挑動兩岸教育政策敏感神經。此二議題其實並無關聯:「採認大陸學歷」對象是在大陸的台籍學生,「開放陸生來台」對象是來台灣讀書的大陸學生;相較之下,後者引起的政治火花(讓陸生來台是「良性競爭」或「賣台」)可能更激烈,引起台灣正反意見激辯。
身分及名額 兩大爭議點
過去大陸學生只能以「交換生」、「研究修習」等名義來台,「開放陸生來台」在戒急用忍政策之下急凍。
馬政府上台後,兩岸情勢趨緩,教育部先是宣布2008年10月24日起,大陸學生來台研習時間由四個月延長為一年,為兩岸教育開放「試水溫」;同年11月10日,時任教育部長鄭瑞城提出陸生來台「三限六不」原則;教育部修訂陸生來台相關法令《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學法》及 《專科學校法》,並於12月5日由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目前未通過),連串動作為「陸生來台」鋪路。
細論陸生來台,主要涉及兩個問題:「陸生身分」以及「開放名額」。兩個問題其實是一體兩面。換言之,陸生以哪種名義來台(「大陸地區學生」、「境外學生/非本地學生」或「外國留學生」)將影響到台灣對陸生來台的開放程度。
由於兩岸政治情勢特殊,陸生來台的身分問題相對棘手,不可能直接援引國際之間的留學生規範,因此兩岸四地(大陸、香港、澳門、台灣)互相招生政策,或可做為參考對象。
兩岸四地互招 政策各異
目前兩岸四地互相招生,只差「台灣招陸生」這一塊尚未完備;「大陸招台港澳生」、「港澳招陸生」以及「台灣招港澳生」等都有固定形式或法源。而解決「學生身分」問題則是開放的第一步。目前看來,兩岸四地有的以「特種生」方式正面表列,例如大陸對台港澳、台灣對港澳;有的以「境外學生/非本地學生」方式負面表列,例如香港對大陸。
大陸對台港澳招生,行之有年,不但有兩種聯合招生,近年又增加單考單招和免試入學兩種(見B3版)。不論是哪種方式,思惟都偏向以「少數民族」看待台港澳學生,因此有各種加分或專設聯招等優惠政策。
台灣對港澳招生,則是另訂《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要求「連續居留港澳六年以上的港澳永久居民」才能參加海外聯招,來台就讀大學。台灣並不把港澳生視為外國學生(指非中華民國國籍、亦非僑生者),而是以正面表列方式另立法源承認港澳生身分,而這也是目前教育部希望承認大陸學生身分的方式(《大學法》第25條修正條文)。
香港負面表列 歷史偶然
香港以「非本地學生」負面表列方式淡化陸生身分,則屬歷史偶然。港校招收陸生起於1998年,由賽馬會提供大學招收陸生的資金,香港政府並不過問。2004年港府在施政報告提出,要推廣香港教育,吸引非本地學生到香港念書、畢業後留港工作。
當時香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為配合政策,要求各大專院校招收10%非本地學生,希望讓港校多一些國際學生。不料,許多外國交換學生只想到香港停留一、兩年,不願意留在香港完成整個大學教育。一名香港城市大學教務人員指出,由於未能達到10%標準,當時有大學針對「非本地學生」的寬鬆定義,開始招收大陸學生,其他院校看到這一做法可行,紛紛向陸生招手。原先希望邁向國際化的政策,卻變成了港校招收陸生的捷徑。
目前香港學校皆以「非本地學生」名義招收大陸學生,「負面表列」巧妙迴避身分問題,還衝高所謂的「國際學生」比例,許多港校的陸生比例早已超過10%,有些學校的研究生甚至超過半數是陸生。
從香港的例子看來,由於港校在陸生身分上採取寬鬆定義,就是希望吸引愈多陸生,因此自然沒有「應該開放多少陸生名額」的疑慮。不過,香港對陸生的開放政策也使香港社會遭受衝擊。舉例而言,07年底香港大學學生會內閣選舉,首次有「共青團」陸生競選康樂秘書,被某些香港媒體渲染上政治色彩,側面反映了港人的憂慮。
港校超收陸生 媒體發難
目前兩岸四地互相招生名額,隨著政策目的不同而有差異。基本上大陸對台港澳招生、香港對大陸招生並未設限名額,採取開放策略;澳門政府則規定大學生裡陸生比例應控制在20%以內,加上研究生應控制在25%。相較之下,教育部宣布台灣擬招收陸生的名額限制在招生總數的2%,被不少大學批為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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