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個人海外所得達100萬元,且加計國內應稅及免稅所得總額逾600萬元以上者,其海外所得需辦理所得基本稅額申報。
南區國稅局台南市分局表示,個人海外所得之項目或類別與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相同,也是分為10類,並得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必須是全戶的海外所得總額要超過100萬元,國內(應稅及免稅)加計國外所得總額達到600萬元,且所得基本稅額大於一般所得稅額的納稅人才會被課稅,因此未來僅有少數高所得者,始可能須就海外所得繳納基本稅額,一般民眾不會受到影響。
明年1月1日起,個人海外所得達100萬元,且加計國內應稅及免稅所得總額逾600萬元以上者,其海外所得需辦理所得基本稅額申報。
南區國稅局台南市分局表示,個人海外所得之項目或類別與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相同,也是分為10類,並得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必須是全戶的海外所得總額要超過100萬元,國內(應稅及免稅)加計國外所得總額達到600萬元,且所得基本稅額大於一般所得稅額的納稅人才會被課稅,因此未來僅有少數高所得者,始可能須就海外所得繳納基本稅額,一般民眾不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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