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選前對泰安鄉縣議員候選人高榮盛及鄉長候選人朱珮玲起訴,高三日上午率支持者到地檢署抗議司法迫害;朱則偕同高妻在總部聲淚俱下抨擊檢方影響選情,隨後赴地檢署抗議,並直接對承辦檢察官張文傑按鈴申告。抗議群眾一度與警方僵持不下。
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許智評則表示,偵辦朱珮玲、高榮盛兩候選人等賄選案,掌握明確事證且有證人供述他們贊助旅費才起訴。她強調檢調辦案沒政黨色彩或預設立場,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
檢方依違反《選罷法》起訴高榮盛與朱珮玲的理由,是查出兩人涉嫌分別贊助婦女會宜蘭二日遊經費三千元及二萬元,以換取選民支持,二日與涉嫌現金賄選的第一選區縣議員候選人陳富興同時起訴。
高榮盛等人頭綁、手拉白布條「司法迫害」布條,痛批司法不公。他說,交給婦女會的二萬元是常態性補助,且他本人並未同行,沒想到檢方只傳訊他一次就將他起訴,對手已拿來作文章。高榮盛與牧師一度在地檢署門口靜坐抗議,並由牧師帶領禱告後,被警方舉牌警告「驅離」。
朱珮玲先淚灑總部,隨後下山赴地檢抗議。她進一步表示,檢方在選前三天,將她繳交的二千五百元旅費視為賄選款項就起訴,根本為搶績效草率結案,嚴重衝擊她選情。
她更指檢察官交叉脅迫證人配合製作筆錄,構陷入罪,已涉意圖使她不當選之選罷法規範,她隨後按鈴控告承辦檢察官,要司法還她清白與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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