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是縣市長選舉投票日,所有競選活動都必須在今日深夜十二點結束,相關的電視競選廣告與造勢晚會轉播也是如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昨日表示,希望所有新聞台十二點過後,停止播出為特定候選人造勢的晚會新聞畫面。

由於三年前北高市長選舉當天,發生「走路工」新聞事件,當時民視一整天播放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黃俊英「走路工」新聞,新聞台在實況轉播前總統陳水扁投票過程,陳水扁也在鏡頭前提起「走路工」已經抓到了,為了避免新聞台在選舉活動結束後、因新聞報導影響選情,NCC昨日再度向新聞台耳提面命。

何吉森表示,根據選罷法規定,「任何人在選舉當日,不得幫候選人從事競選活動」,這部分當然包括為特定候選人宣傳的廣告與新聞報導,NCC上月十七日,已將一份中選會函,轉給所有新聞頻道,十二月四日晚上十二點過後,各廣電媒體不得播放競選廣告。

另外,NCC也與與衛星頻道公會新聞自律委員會溝通,自律委員會承諾,法定競選活動結束後,新聞台將不會播放特定陣營完整造勢晚會轉播重播畫面。

何吉森表示,類似三年前高雄走路工事件,NCC站在維護新聞自由角度,不能禁止新聞台播出選舉當天的突發事件,「但NCC希望不要被特定陣營操弄,導致當選或不當選的事實」。

衛星頻道公會新聞自律委員會主委陳依玫說,過去幾年,新聞頻道一直遵守中選會對選舉新聞報導的規範,針對來路不明的黑函,自律委員會也要求業者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