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年底三合一選舉倒數計時,因為關係政黨的面子,因為在乎政客自己當選與否,朝野政黨殺紅了眼。今年因為法務系統決定好好查察賄選,因為稍微積極了些,全國各地都出現了心存僥倖的政客,因為天下烏鴉一般黑,所以要找幾個「出淤泥而不染者」,好像很困難。縱使把候選人都抓光了,前仆後繼者仍然買票下去,這如何「選賢與能」?
因為今年有七個縣市沒有大型選舉,所以遷戶口成了賄選的起點,移居在外的鄉親被包裝成「關心家鄉務必回家投票」,這也是「幽靈人口」氾濫的原因之一吧。因為之前沒有做好戶政的查察,現在突然板起臉來要求查辦,好像不妥吧。
選舉變成勞民傷財,特別是文宣的價量讓候選人苦不堪言,如果加上「賄選」的基本支出,千萬的費用是常見的,上億負擔者比比皆是。依投資報酬率,所有當選人任內不吃不喝也沒人能收支平衡,何況還有那些政治獻金的支持者的人情要還。為防範因選舉的政商回饋,監督單位又需花更多時間「制約」。所以筆者建議改成「公費選舉」,也就是說提名者經「考核」後皆公費補助選舉。當無虞選舉花費後,對照就職後必須靠貪瀆才能有所彌補的得失,提供公費選舉應該是可以減少貪腐與弊案的發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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