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對公股負責人薪資訂定規範,金管會主委陳冲昨(11)日指出,金管會轄下沒有公股單位,不過針對金融機構的部分,他認為薪酬分派,必須涵括業績、風險,以及未來風險三大要素。
陳冲舉例,過去金融機構的作法,薪資待遇僅以業績績效作為指標,沒把風險納入考量,因此某人可能有很好的業績,但同時也可能為兩年後的公司,增加很高的風險。
行政院對公股負責人薪資訂定規範,金管會主委陳冲昨(11)日指出,金管會轄下沒有公股單位,不過針對金融機構的部分,他認為薪酬分派,必須涵括業績、風險,以及未來風險三大要素。
陳冲舉例,過去金融機構的作法,薪資待遇僅以業績績效作為指標,沒把風險納入考量,因此某人可能有很好的業績,但同時也可能為兩年後的公司,增加很高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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