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第二監獄有七名死刑犯,其中有五人受到宗教及志工影響,決定遺愛人間,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比例全國最多;未來執行死刑將由高雄長庚醫療團隊協助,法警將朝太陽穴射擊。不過,因為作業比正常槍決死刑犯多一到兩個小時,因此預計一晚頂多槍決一人。

 全台灣四十名死囚當中,共有七人簽下器捐,包括關在花蓮監獄的戴文慶、台南監獄的王俊欽,及高雄二監五名死刑犯為楊書帆(不滿女友分手,割斷女友頸部動脈)、張嘉瑤(侵入女講師家中強盜性侵殺人)、王國華(連續強盜、猥褻、性侵網友,並性侵殺害一女)、戴德穎(持刀砍殺分手女友雙親,造成一死一傷)、莊天祝(殺害兩名流鶯及行竊失風殺害兩人)。

 高雄二監五人簽署 花、南監各一人

 高雄二監這五人在宗教老師及志工協助下,陸續簽下器官捐贈書,想遺愛人間,彌補犯行,也象徵生命的延續,他們以書信或電話向家屬告知,家人也都同意。

 高雄二監五刑犯除了受到宗教感化,也彼此感染,囚禁在同棟大樓,運動時聽到其他人談論有死刑犯簽下器官捐贈,也跟著簽署,其中有人早在判刑後即簽署。

 另外兩人,廖敏貴(持刀殺害女友前公婆)、鄭武松(懷疑妻子與人不軌,將兩人殺害),則想要保存全屍,不願簽署器官捐贈書。

 需醫療團隊支援 一晚頂多槍決一人

 高雄二監副典獄長林錦清表示,目前七人都很正常,也有心理準備,都在獄中抄寫心經、佛經;由於他們關在看守所,仍屬被告身分,尚未發監執行(槍決),仍可每天正常會客,但這幾天會客人數並未明顯增加。

 死刑執行檢察官張金塗說,執行器捐的死刑犯要多約兩小時準備,必須先戴上氧氣罩,包覆頭顱,保持心跳,不可讓血液流出,確定腦死後再急送醫院摘除器官,移植到病患身上,在他執行過的死刑犯中,有一半是器官捐贈者。

 行刑前要先施打麻藥,同樣趴在沙堆上,頭部側躺,由輪班法警持裝上滅音器的九○手槍朝太陽穴射擊,等瞳孔放大,約廿分鐘後送上救護車直奔醫院,途中要保持心跳、呼吸,由於醫療團隊忙不過來,因此一晚頂多槍決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