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參與北二高走山意外搶救的張姓怪手司機,為了提神喝兩瓶維士比。不料他開車回家時發生車禍。檢方認為張某是為了深夜搶救工作提神,才喝下含酒精飲料,誤觸刑法,給予緩起訴處分,但須支付二萬五千元予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