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大陸開始將戶口區分為「農業」與「非農業」兩種,二者之間的社會福利補助有天壤之別,以致農村人口想方設法也要拿到城市戶口。為解決戶籍亂象,日前,大陸國務院首次在文件中提出,將在全國實行《居住證》制度。
5月27日,大陸國務院轉發了國家發改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該《意見》提到,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將加快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的政策。進一步完善暫住人口登記制度,逐步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
早期暫住證 設有期限
早期,大陸城鄉戶口壁壘分明,近些年由於經濟蓬勃發展,大量務工、經商等外地人口流入城鎮,因應需求,於是有《暫住證》制度的產生。
持有《暫住證》者等於取得臨時居住城鎮的合法身分證明,並享有相對福利。不過,《暫住證》設有期限,逾期作廢,且到現在為止,全大陸沒有一個省級政府通過有關暫住證的行政法規。
《暫住證》制度暗含對外來人口的某種排斥。「暫住」顧名思義「暫時居住」,這就在時間上作一定限制。此外,「暫住」需要證件,換言之,無暫住證者不得隨意「暫住」,這就在空間上作一定限制措施。將《暫住證》制度改為《居住證》,有利於城鄉、城際藩籬的破除。
2008年起,大陸各地開始廢止暫住證實施《居住證》,陸續有吉林長春、深圳、太原、浙江慈溪、嘉興、大連、珠海、廣州、東莞、佛山等10個城市推動。
據了解,持有《居住證》後,外來人口至少在醫療、教育、勞動保險、就業、社會保險等5方面,會逐步享有與市民同等的待遇。
事實上,大陸戶籍改革在近年中央經濟體制改革文件中均被提到,2007年提出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2008年則只提到允許符合條件的農民在城市落戶,2009年作出推動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體制創新的原則要求,2007年到2009年,戶籍制度改革牽頭單位均為公安部。
據重慶媒體報導,全國人大代表韓德雲在今年全國人代會上,針對已經實行《居住證》制度的10個城市政策不統一的問題,提出一旦《居住證》制度形成各地「自行其事」格局,將會影響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的推進。他並建議,國務院應盡快主導全國統一《居住證》門檻,為全面加快戶籍制度改革鋪路。
武漢南昌 換領居住證
據悉,武漢市今年7月後將實行《居住證》制度,屆時憑《暫住證》即可換領《居住證》,南昌擬跟進,實施多年的《暫住證》制度將退出歷史舞台。北京市綜治辦副主任苗林最新也透露,北京市正在進行《暫住證》改為《居住證》的調研,今年可望廢除《暫住證》,推行《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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