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長鍾孔炤九十六年辦理多項勞工檢查業務,被控未依法行事,圖利特定廠商,高雄地檢署依貪汙罪嫌將他提起公訴。一件案子辦了兩年多,直到市長選舉快到才起訴,很難不讓人質疑。
高雄地檢署聲稱,一切都是按照證據與期程辦案。但確實拖得太久了,難怪李永得副市長會為鍾孔炤抱不平,直斥動機可議,有瓜田李下之嫌。
司法為政治服務早為民眾詬病,因身分而雙重標準的例子不勝枚舉。前些日子,有一位教官侵吞了教育部補助款一百多萬,被學校舉發了,補足差額,竟不起訴;台中十三名老師用健保卡換取養肝茶,也以不知情不起訴。
類似案例的主角,換作其他愚夫愚婦,哪怕少許的痠痛貼布、味素、牙膏,恐會吃不完兜著走,但是檢、院對老師等特殊行業卻輕輕放下;或是選舉一到,政治人物起訴、判刑頻繁,這都不是司法獨立所該有的正面意義。
法律的核心價值就是不分性別、身分、貧賤、職業、政黨等都一體適用,但是由上述多起的案例來看,要說司法猶如「皇后的貞操」不容質疑,恐怕是「國王的新衣」,不只會選擇,或許還會轉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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