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昨天表示,台灣與中國大陸簽署EFCA是台灣與其他主要貿易夥伴簽自由貿易協定(FTA)的敲門磚,可以減少阻力,這是國際現實。
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薄瑞光昨天與媒體茶敘時表示,美國立場非常明確,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之間本來就有權利簽署FTA,不需先有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或是先獲得中國大陸准許才能與台灣簽署FTA。
因部分媒體解讀薄瑞光的談話,認為馬英九總統主張台灣應優先與對岸簽訂ECFA,之後才易與他國洽簽FTA論述,並未得到美方背書,羅智強作出上述說明。
羅智強表示,馬總統已多次表示,與他國簽FTA本來就是台灣身為WTO成員的權利,其他成員不應阻撓。他指出,從法律面看,WTO確實並未規定,台灣要跟中國大陸簽ECFA之後才能與其他WTO成員簽FTA,換言之,兩者之間並無先後問題。
但羅智強說,關鍵不在法律規定,而是國際政治的現實。他指,台灣與中國大陸簽ECFA,確實可成為與台灣其他主要貿易夥伴簽FTA的「敲門磚」,具有加分效果,可以減少他們與台灣簽FTA的阻力,因為別的貿易夥伴會認為,「中國大陸都和台灣簽ECFA了,為什麼我們不可以和台灣簽FTA」?
他說,事實上,這也正是為什麼民進黨執政八年,無法與任何主要貿易夥伴簽署FTA的緣故,如果台灣不與大陸簽ECFA仍然可以與其他主要貿易夥伴簽FTA,那麼民進黨執政時為什麼不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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