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經發局自今年1月起持續抽查,至今抽查73件玩具,其中5件不合格,不合格率近1成5,要求業者限期改善。(經發局提供/張亦惠台中傳真)

 4月4日兒童節快到了,購買玩具要注意安全問題。中市經發局2日表示,自今年1月起至今抽查73件玩具,其中5件不合格,不合格率近1成5,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否則將依違反商品標示法查處2萬到20萬元罰鍰。

 兒童節即將到來,玩具商品推陳出新,琳瑯滿目,安全與否不得不慎,台中市經發局為保障孩童安全持續進行抽查。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自今年1月起,經發局持續辦理玩具商品抽查,截至目前已抽查73件,其中5件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的主因包含「不符規定態樣為玩具名稱」、「材質明顯和實體玩具不相稱」等,皆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如何選購安全的玩具讓孩童玩得安心?經發局也透露「撇步」,例如家長在選購兒童玩具時,要注意購買附有「商品檢驗標識」及「完整中文標示」的玩具商品,若業者標示不清、販售未標示商品檢驗標識的玩具商品,請勿購買。若經查獲後,業者需在限期內未改善,否則將依商品標示法查處2萬至20萬元罰鍰。

 經發局指出,玩具屬應施檢驗玩具範圍,須依國家標準CNS4797「玩具安全」進行檢驗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

 家長選購及使用玩具時,勿讓孩童將玩具放入口中啃咬,以免攝入塑化劑;玩具附件的提繩、電線不可過長,以免小朋友使用時發生繞頸危險;使用玩具後,應保持洗手習慣,勿將非適用年齡玩具給幼童玩耍,才能買得開心,玩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