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生育,嘉義市將生育津貼調高到每胎2萬2000元,今4月1日起開始實施。(嘉義市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為鼓勵生育,嘉義市將生育津貼調高到每胎2萬2000元,預算案經市議會通審議通過後,今4月1日起開始實施,並追溯至今年1月1日出生的新生兒,不過3月31日以前設籍規定仍延用舊制,市府強調,調高生育津貼希望能照顧嘉義市辛苦懷胎生產的媽媽及需要特別呵護的新成員。

嘉義市婦女生育津貼原本每胎8000元,另有6000元新生兒營養禮金,今年市府將兩者整併統稱生育津貼,並將每名新生兒的生育津貼提高到2萬2000元,足足提升8000元,同時也把原本新生兒父或母設籍嘉市需滿1年的規定,調整為只要父或母設籍滿6個月就能請領,生育津貼福利大躍進。

嘉義市社會處長黃毅晨表示,日前經嘉義市議會第11屆112年第2次臨時會審查通過追加預算案後,今天出生的新生兒已適用新規定,市民4月起至嘉義市東、西區戶政事務所申請出生登記時,符合資格者將發給生育津貼每名新生兒2萬2000元現金。

黃毅晨說,發放對象也追溯自2023年1月1日出生的新生兒,不過追溯資格需符合2015年11月24日修訂「嘉義市婦女生育津貼暨新生兒營養禮金發放作業要點」規定,即父或母需設籍滿1年以上舊制,其已領取生育津貼暨新生兒營養禮金者會以轉帳方式補發差額,民眾無須再次到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社會處表示,將依今年1至3月已核發名冊主動寄發通知單,內含轉帳申請表及回郵信封,請民眾依據申請表注意事項填寫並檢附臺灣銀行或郵局等二家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如為其他行庫須扣30元轉帳手續費,於6月30日下午6點前送交嘉義市政府社會處,或以回郵信封郵寄(以郵戳為憑)至社會處申請轉帳發給,逾期視同放棄權利,不再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