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女店員偷喝一杯美式咖啡加冰塊,店主怒告下場超慘。(達志影像)

台東市某家大型連鎖超商一名女店員,在上班期間自己用咖啡機裝了一杯價值45元的美式咖啡喝,又取用一袋15元的冰塊,未料店家看到監視器後大怒,直接對該位女店員提告業務侵占,台東地方法院審理後,用最輕罪責判刑,判了女店員6個月並宣告緩刑2年,還必須接受法治教育3場,免去牢獄之災。

根據判決書,該名女店員在某家大型連鎖超商擔任店員,負責收銀、補貨及清潔之業務。在民國111年6月某日,在店內自行操作店內咖啡機臺製作大杯美式咖啡1杯(45元)後,未依規定自行結帳後私自飲用。

當天下午,又自行取用店內營業用冰塊1袋(15元)後,也未給結帳就將冰塊加入飲料杯飲用,業者事後看到監視器後,立刻對女店員提告業務侵占。

法官審理後,審酌被告為便利商店之店員,為從事業務之人,本應忠實履行業務,但她未能以正當方式獲取財物,恣意接續操作咖啡機製作大杯美式咖啡1杯自行飲用、取用營業用冰塊1袋加入飲料杯飲用,而將前開物品侵占入己,不僅侵害他人之財產權,並已影響社會秩序。

法官審酌其僅因貪圖小利且坦承犯罪,且犯罪所得僅有咖啡和冰塊,尚屬輕微,判處6月徒刑,宣告緩刑2年,並從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以資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