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檢證辦學品質,特委託評鑑中心基金會辦理校務評鑑工作,以確保大學校院達到應有的教育效能與辦學成效,並持續提升。7月2日公布112年度下半年第三周期大學校院校務評鑑結果。其中,佛光山佛光大學辦學受肯定,在「校務治理與經營」、「教師教學與學術專業」、「學生學習與成效」及「社會責任與永續發展」等四大評鑑項目,共計15個核心指標、54個核心指標檢核重點,獲得極高肯定殊榮,顯見學校辦學成效相當卓越。

為因應第三週期校務評鑑,本校於111年起成立校務評鑑工作小組,正式啟動第三週期校務評鑑工作事宜,在112年12月4至5日接受高教評鑑中心正式訪評,全部時程準備近二年。期間共計召開7次校務評鑑工作小組會議、3次校務評鑑分項討論會、2次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議,以及逾百次分項小組討論會議。

「感謝全體教職員工生的投入與努力,展現佛大優質辦學成果。」何卓飛校長表示,佛光大學由星雲大師號召百萬人信眾興學而興建,肩負著社會上百萬功德主之期許。因此本校以「不以營利為目的、更不以財務績效作為辦學成效之衡量指標」為宗旨。佛大重視良好學習環境的建構、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支持系統、以及學生經由教育之改造加值效果,鮮明的辦學特色。

為體現創辦人佛光山開山祖師星雲大師的教育初衷,在少子化的浪潮中,佛大秉持著堅定的信念努力,招生、教學、研究以及社會實踐等校務發展面向仍保有亮眼的表現。佛光大學將持續朝著「辦學穩定、校務永續」的目標大步邁進,投入教育資源以培育多元社會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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