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左上臂的搜寻结果,共38笔
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与妻子陈姓女子相处不睦,李得知陈与男人在酒店包厢狂欢,带人前往理论,过程中李男的人马在现场乱喷辣椒水,惹怒陈女的男性友人吴禹劭,吴将李男杀死,国民法官法庭将吴男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二审台湾高等法院仍判无期徒刑。可上诉。
新竹县新埔镇年约40岁的陈男疑似与陈女素有嫌隙,陈男竟在2日凌晨持刀闯进便利商店,对着正在休息的陈女背后乱砍,造成对方两处刀伤,便利商店店员赶紧报案,警方获报后立即赶抵现场逮人,以杀人未遂送办。
高雄市大社区43岁张男疑与54岁郭姓女友尸体共处2日,直到上月30日清晨5时许,张男情绪失控持地砖砸义大医院玻璃门后被警方逮捕,才意外曝光此案。据悉,郭女遗体虽无外伤,但双眼呈现骇人「熊猫眼」瘀血,套房墙壁还发现可疑血迹喷溅,检警不排除他杀可能,4日上午遗体解剖后,已开出死亡证明书,但死登载为「不详」,仍有待科学鑑识结果。
28岁越南籍胡姓男子今年4月在桃园八德1间羊肉炉与朋友用餐,与花姓台湾籍同事因工作发生争执,在店内推挤、叫嚣。经朋友劝说后,胡先行离开,却又用Line与花男呛声,相约在工地单挑。胡当晚以18公分长菜刀刺死花男,桃园地检署依杀人起诉,将由国民法官审理。
国道警方于去年10月间,透过AI科技设备侦测违规,于国道一号86.7公里处,拍到一名女驾驶未繫安全带,并径行举发,裁处罚锾3000元。女驾驶不满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当天有繫安全带,但因不想让安全带缝线刮伤锁骨,才将安全带稍往下放。最终法官驳回女驾驶的诉讼。
云林县东势乡13日发生一起逆伦惨案,一名41岁无业黄姓男子讨不到钱,又不满93岁阿嬷要求他找工作,竟暴怒抓着阿嬷头髮至父亲遗照前下跪,随后持木棍追打,最终用水果刀猛刺胸口2刀将其杀害,随后呆坐在尸体旁。警方获报逮捕黄男并依法送办,讯后依杀人罪嫌遭羁押。据了解,事发当下邻居与亲友赶来劝阻仍无效,只能眼睁睁看着老人家遭孙子打死,令黄家人相当悲痛,坦言难以接受,痛喊「不想再见到他(黄男)」。
云林县东势乡昨(13)日凌晨2时许发生逆伦血案,一名41岁无业的黄姓男子疑讨不到钱,加上高龄93岁阿嬷要他去找工作,双方爆发激烈衝突,黄男持棍棒猛狠打阿嬷头部,甚至逼「在父亲遗照前下跪」,最终以水果刀猛刺胸部,导致阿嬷当场惨死,手段相当凶残。警获报赶抵现场逮捕黄男送办,检讯后依杀人罪嫌火速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
42岁杨姓男子和女友分手后心有不甘,不顾保护令,不仅疯狂传讯骚扰对方,去年10月除将她的汽车轮胎泄气,还当街持菜刀攻击对方的现任男友。高雄地方法院审理,依伤害等罪判杨男徒刑1年6月、违反保护令部分判刑10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42岁杨姓男子和女友分手后心有不甘,不仅疯狂传讯骚扰,还把她的汽车四颗轮子泄气,甚至当街持菜刀攻击现任40岁林姓男友。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后,依伤害等罪判杨男徒刑1年6月、违反保护令部分判刑10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桃园市杨梅区一名徐姓男子与女性友人A女及其他友人在KTV欢唱结束后,假借送A女返家之名,竟将她载至偏僻空地,强行性侵得逞。事后,A女因反抗遭徐男殴打,全身多处挫伤,所幸及时逃脱并报警处理。桃园地院审理后,依强制性交罪判处徐男有期徒刑2年2月。可上诉。
正统鹿耳门圣母庙的元宵抢春牛暨烟火秀8日晚间登场,有鑑于去年抢春牛打架与烟火落焰伤人意外,庙方今年刻意将春牛的纸糊牛身减薄,方便民眾拆抢,避免争夺时引发斗殴。另庙方也刻意扩大烟火落焰管制区,以免民眾遭落焰烧伤。
新北市永和区日前发生一起因行车纠纷引发的肢体衝突案件。一名46岁张姓男子与另一名骑士甲男在十字路口险些发生碰撞,双方爆发激烈口角,张男因愤怒拍打甲男手臂,导致对方挫伤,遭法院依伤害罪判处拘役15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黄姓人夫与同居女友分手后,某日得知女方前往购物中心,黄男随即前往停车场堵人,并抢下女方手机,两人于停车场追逐并互殴,双双挂彩,双方告上法院,新竹地院依抢夺罪判处男方有期徒刑8个月,伤害部分两人均撤告,女方另遭元配提告赔偿40万元。
宜兰市昨(7日)晚一间松饼屋18岁张姓男店员,遭2名持西瓜刀男子闯进店内砍伤,2嫌在案发后10分钟左右即投案,双方疑因债务纠纷在网路上起争执,少年愤而持刀前往该店砍人,全案今(8)日依伤害罪移送少年法庭审理。
35岁凌姓男子去年(2023)11月骑机车自摔并遭后方公车辗过,左手臂骨折加上顏面粉碎姓骨折,昏迷多日经2度手术救回后却发现左上臂瘫痪,连上厕所脱裤子都有困难,后经转送到中国附医进行复杂臂丛神经修復损伤,且持续復健,终于可以拿筷子、穿衣服。
林男与王女两人为夫妻,因经济困窘,竟设局仙人跳陈姓男子,以性交易为由,由王女将陈男约到摩铁后,等到陈男全裸洗完澡毫无防备之时,林男与友人邱男持玩具枪、镇暴枪衝进房间殴打陈男,用手机拍摄陈男全裸样貌,同时逼迫他签下80万元本票。
台中市传机车撞公车死亡车祸!52岁洪姓机车骑士17日下午2时多,疑似逆向行经乌日区中山路三段,与28岁许姓男子驾驶的中鹿客运公车相撞,洪当场被卷入车底,经送往乌日林新医院抢救仍不治,警方已通知家属到案说明,详情尚待进一步厘清。
赔了「夫」人又折兵!30多岁吴姓女子怀疑40多岁陈姓女子与其丈夫外遇,凌晨3点多偕友人前往饭店抓奸,双方在房间内谈判长达7个小时,期间吴女曾动怒徒手打了陈女多下导致瘀青,事后竟被控告伤害及附带民事求偿10万元。刑庭依伤害罪判处拘役25天,民庭也判赔2万元,2案均已确定不得上诉。
台南市一宗伤害案件近日宣判,原告小美(化名)因被告阿芳(化名)怀疑其配偶与她有外遇,于112年1月16日凌晨3时33分,在台南市某饭店602号房内遭到被告及其友人殴打,造成左上臂及左上背部淤青。经台南地院判决,被告应赔偿原告2万元作为精神慰抚金。
邱男与张男为高中同侪朋友关系,但两人曾发生口角,怀很在心的张男揪李男到邱男家谈判,并把邱男带走一阵殴打,其他人则在旁拍摄、围观助阵。邱男以为被打完后事已平息,未料张男仍未善罢甘休,隔天又召集一堆人把邱男围殴霸凌,把邱男打到头部受伤且心生恐惧只能辍学,新竹地院判张男、李男连带给付12万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