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配偶身分法益的搜寻结果,共52笔
女子小菊(化名)与丈夫阿树(化名)结婚近5年,去年意外发现老公出轨,除与女子小桃(化名)互传暧昧讯息外,还有一同搭乘或提供车资到摩铁过夜的结算画面。小桃被告后于庭间反呛,两人仅是朋友,且小菊曾表示「酒店等的一夜情我已经接受」等语,已放弃自身权利;新北地方法院近日审毕,以小菊举证不足为由驳回其诉。
高雄一名人妻发现丈夫与女子长期有不寻常往来后,将两人约会、用餐、散步、共处一室过夜等亲密画面拍下,对两人提起诉讼,并求偿50万元精神抚慰金。一审法官勘验影像后认定,共喝一杯饮料仍属一般友谊范围,而飞吻、依偎、观看手机等行为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界线,判人夫与外遇女须赔偿15万元。双方不服上诉,二审法官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全案定谳。
一桩婚外情引爆的诉讼,让一段医师夫妻的婚姻正式走入尽头。男方阿国指控前妻小萱与男同事阿华(均化名),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发生性行为,甚至诞下一名男婴,愤而提告求偿。法院近日判决出炉,认定小萱确实再度侵害阿国的配偶身分法益,判须赔偿精神慰抚金 40 万元。
男子阿国与前妻小萱(均化名)婚后育有一名子女,但小萱于离婚不到一个月后即再婚,并于婚后生下另一名子女。阿国指称,该名子女受胎期间落在他与小萱婚姻关系存续内,认为小萱与现任丈夫阿华(化名)发生性行为,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常规,侵害其基于配偶关系之身分法益,愤而依法请求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 80 万元。
一场婚姻的破局,背后竟藏着婚外情纠葛。女子小萱不满前夫阿国婚内与女同事欢欢(均化名)互传暧昧讯息、甚至疑似发生亲密行为,愤而提告求偿120万元精神抚慰金。法院审理后认定,阿国与欢欢确实在婚姻存续期间往来亲密,已侵害配偶身分法益,不过小萱求偿金额过高,最后判赔30万元。
男子阿国控诉妻子小萱与同事阿华(均化名)发展出不伦恋,两人不仅在下班后相约到偏僻巷弄搂抱、亲吻,甚至还被质疑把外遇对象带回夫妻住处,在他床上发生亲密行为。阿国愤而提告,求偿60万元精神慰抚金。法官审理后,认定阿华与小萱确实有超越同事的亲密举动,已侵害配偶身分法益,但性行为部分证据不足,因此,裁定两人须连带赔偿30万元。
女子小花(化名)翻阅丈夫阿发(化名)的手机惊觉,他背着自己与女子小鸢(化名)出轨3年,一气之下将两人告上法院,却反遭对方控诉,她与另名男子有「要做2000多次」的约定。法院一审判阿发和小鸢连带赔偿30万元,小花不服上诉至高等法院,遭到驳回。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意外在丈夫阿德(化名)手机内,发现丈夫与女子阿芳(化名)亲密照及露骨对话,气得对2人提告求偿80万元。新北地院审理时,阿德与小美调解离婚,笔录中载明双方抛弃婚姻期间所有赔偿请求权,因此判小美败诉。小美不服提起上诉,高等法院认定阿德与阿芳侵害配偶权,阿德应赔偿30万元,但因调解笔录抛弃请求权,因此判小美败诉,且阿芳不知阿德已婚,免赔。不得上诉。
婚姻需要诚实与信任,但一旦承诺被背叛,法院也能伸张正义。妇人小萱(化名)与丈夫阿国(化名)结婚多年,却在婚姻存续期间,小萱却赫然发现,阿国与多名外国网友、性工作者发生不正当关系,甚至传送暧昧讯息、频繁出入按摩场所。小萱不满阿国所为,愤而提告请求精神赔偿100万元。
男子阿胤(化名)趁妻子小华(化名)怀孕时,与另名女子小嬛(化名)大搞婚外情,小华得知后,不忍两名年幼的子女失去父亲,委曲求全同意丈夫出轨,只求「买保险套」切断私生子出现的可能,但阿胤软土深掘,提出将小嬛接回家同住,如同开了后宫好不快乐,小华不堪受辱向两人提告。经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判两人应连带给付25万元。
台北市一名科技公司女主管小美(化名),惊觉担任工程师的丈夫阿德(化名)行为诡异,暗中调查竟抓包他偷吃成性,不仅多次砸钱进行性交易、接受性按摩,还透过交友软体狂撩多名外国女网友,甚至相约出轨。小美心碎至极,一状告上法院求偿百万。台北地院审理后,判决阿德要赔30万。可上诉。
高雄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明知小美(化名)为有配偶之人,仍持续与其密切交往,不仅传送暧昧简讯表达爱意,甚至在另案判决认定侵害配偶权后,仍不思检点,于深夜时分与小美一同进入汽车旅馆,直至凌晨才离开,当场被自己的老婆小萱(化名)抓包,双方在街头爆发激烈争执与扭打。小美的前夫阿勇(化名)因此对阿德提告求偿60万元精神慰抚金。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阿德确实侵害阿勇的配偶权,判决应赔偿20万元,可上诉。
男子阿凯(化名)因工作认识同仁的老婆小薰(化名),不久便突破身体界线,成为双方家庭的小三,经常透过通讯软体表达思慕之情,更会打视讯电话互相安慰,阿凯妻子小芳(化名)无意间看到对话深感震惊,一气之下将两人全都告上法庭。经彰化地方法院审理,阿凯和小薰应连带给付10万元给小芳。
妇人小萱与男子阿国是夫妻(均化名),但是小萱却发现,阿国与高中女同学欢欢(化名)交往,欢欢还传讯息给阿国,「我想留下一些东西,对外宣示我们曾经在一起过」、「我不会再有这样的心动和心痛了」。小萱不满欢欢所为,愤而提告求偿200万元。
女子小萱与男子阿国(均化名)是夫妻,但婚后1年阿国假借家教课的名义与女子欢欢(化名)见面,欢欢还寄网购物品到他们家,这让小萱心生怀疑,而阿国手机跳出欢欢传送「想念、很爱」的讯息。质问后阿国坦承外遇,并称不再与欢欢联繫,但却藕断丝连入住饭店过夜。小萱不满2人所为,愤而提告连带赔偿100万元。
元祖前少奶安晨妤被张姓女子提告,指控她与傅姓男医师在2023年还未离婚时,共同侵害张的配偶权,台湾高等法院认为,安与傅行为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行为界线,及社会通念所能容忍之范围,共同以背于善良风俗之方法加损害于张女之配偶身分法益,且情节重大,维持一审认定,判决连带赔偿30万元确定。
南部某医学中心主任阿峰(化名)与妻子小若(化名)结婚逾20年,看似琴瑟和鸣,私下却偷偷与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小花(化名)出轨,两人常用电子邮件传情,「不可以天天做爱啦,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忙」、「我们这辈子,大概只能是情人」等,令意外发现的小若越看越气,向小花提告并求偿200万元。经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判小花应给付小若30万元。
男子阿国指控妻子小萱(均化名),双方在2007年初结婚并育有2名孩子,不料,他却发现小萱与男同事阿华(化名)偷腥,2人经常在下班后,在小萱的车上长时间幽会,小萱更为此拔除行车纪录器,避免共用车辆的他发现。阿国因为此事大受打击,因而罹患忧郁症,更为此自残,愤而对阿华提告求偿75万元。
桃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控诉,与妻子小美(化名)结褵逾十载,却遭同事阿勇(化名)「横刀夺爱」,婚姻因第三者介入终告破裂。他愤而提告求偿200万元精神损害金,经桃园地方法院审理后,法官认定阿勇与小美互动亲密,确实已超越一般交友范畴,损及配偶身分法益,判决两人须连带赔偿阿德新台币8万元。可上诉。
桃园一名女子小美(化名)与已婚男子阿德(化名)长期发生不伦关系,行为逾越社会通念,构成对阿德妻子小萱(化名)的配偶权侵害,情节重大;但一审判赔50万元部分,经二审审理后认为金额过高,改判20万元。小萱的附带上诉亦遭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