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5 日上午 9 时起可查询之应考资讯内容含:姓名、应试号码、考区、试场、报名科目、无冷气试场、考试日程等。对报名资料有填写行动电话号码之考生,将以简讯通知考生姓名、应试号码及报名科目;如考生所填行动电话已设定拒接企业简讯,将无法收到简讯通知。考试当日,请考生依所列之考试地点及选考时间应试。如考生于查询过程有任何问题,可于 7 月 5 日至 7 月 13 日上午 9 时至下午5 时(例假日除外),致电大考中心(电话 02-23661416 系统操作请转分机 310;试务作业请转分机 608)。
考生查询应考资讯后,如发现姓名、考区、报名科目及无冷气试场等项目,有任一项与原报名资料不同者,务请于应考资讯开放查询之日起,至 7 月 8 日(一)下午 5 时前提出更正。
集体报名者由集体报名单位传真「应考资讯更正表」;个别报名者请以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或传真(02-23661365)方式检具身分证影本、更正项目及联络方式至本会,传真完成后并请致电大考中心确认收件。更正后之应考资讯,考生可于 113 年 7 月 9 日(二)公布试场分配表当日起,至 113 分科测验「试务专区」查览确认。
身心障碍及重大伤病考生申请应考服务,无论申请哪一类项目,皆不寄发审查结果,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览。一般项目及辅具项目于 7 月 5 日(五)上午 9 时开放审查结果,请考生自行至本会大考中心网站 113 分科测验「试务专区」查览或列印。特殊项目审查结果已于 6 月 25 日(二)开放查询,若有申请复审者,于 7 月 5 日(五)上午 9 时开放查询复审结果,请考生自行至本会大考中心网站 113 分科测验试务专区之「身心障碍及重大伤病考生应考服务网」查览或列印。有关座位及行动服务事项,请于考前主动与考区确认。
有关「113学年度分科测验考生应考提醒与应考检查表」与分科测验试务相关讯息,可至本会大考中心网站(https://www.ceec.edu.tw)最新讯息与分科测验专区「考试讯息」查览,敬请考生及家长留意本会公告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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