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卖淫并无犯法,但若是集团式的卖淫就会犯法,主要是为了避免无良鸡头利用非法手段控制旗下性工作者,因此香港警察为了查缉非法卖淫,有时就得亲自上阵当卧底来搜集证据。一名花姓员警日前就在香港网路讨论区《LIHKG》发文分享自己过去卧底扫黄的奇葩经歷。

他指出,自己以前到一间酒店去查缉卖淫,没想到马夫竟然带了一个200磅(约90公斤)恐龙妹进房间,而且一见到他就猴急得骑到身上,吓得他赶紧打枪要求换人,没想到下一个来的竟然也是胖妹,目测大约195磅(约88公斤),让他当场傻眼。

由于去年香港反黑组破获一个大型的卖淫集团,不过却随后遭人爆料卧底的员警见到里头的小姐是正妹,竟然前后光顾高达12次,而且花的都还是公帑,因此花姓员警才回出面澄清卧底扫黄并没有大家想像的那么美好:「哇,二百几磅啊,唔(不)好玩啦!」

贴文曝光后引起网友热议,虽然不少网友都相当同情这位阿Sir的经歷,但也有许多网友认为这种卧底钓鱼的方式并不适当:「条女索就出足12次火先够证据,肥婆就弹钟都够证据(遇到正妹就搞了12次才收集够证据,遇到肥婆直接打枪证据却收集够了)」、「篇文想漂白黑警(整篇文章都在想帮黑警漂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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