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的7月香港发生轰动一时的谋杀案,堪称「人肉叉烧包翻版」,错综复杂的三角恋最后演变成悲剧,33岁的女死者遭46岁小三杀害,除了遭火烧炸尸外,还疑似被做成烧腊贩售,最后凶手仅被判误杀刑期6年,家属相当不满,但上诉两次皆未成功翻案。
死者锺彩娟与丈夫在香港的大埔宝湖经营烧腊店,算是当地有名气的店家,开了分店后聘请钱燕荷来帮忙管理,且钱燕荷具有料理烧腊的天份,选用的猪肉、烹调方式,让烧腊店生意越来越好,持续一段时间后,钱燕荷与老板日久生情,早在1989年两人就发展婚外情,甚至将金钱交给钱燕荷管理,两人偷情地点就在烧腊店里。
直到1992年两人婚外情曝光,死者锺彩娟收回金钱管理权,并停止分店的营业执照,期间钱燕荷曾要求恢復营业执照,但被锺彩娟拒绝,埋下日后杀机;某次钱燕荷向锺彩娟讨1万港币付房租,自然又被拒绝因此起衝突,钱燕荷一气之下勒死锺彩娟,隔天决定烧尸灭迹,她浴缸内铺棉被,将死者放入浴缸,铺满金纸后开始烧尸,接着用菜刀将焦黑的尸体分尸,分批运到烧腊店。
不只这样,钱燕荷还将死者残肢,淋上烹煮烧腊的热油,放进炉子里烘制,甚至将头炉泡在熬制脆皮猪的油桶里,处理完后继续若无其事的卖烧腊给客人吃,当年在分尸现场的警方曾说「再也不敢吃烧腊」,即使事后大法官开庭时,痛批钱燕荷可耻,但也只轻判6年徒刑,让家属无法接受。
文章来源: zachary dav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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