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若收到兵役徵集令,只需事先准备证件,古代却是要自备装备。大陆陕西师范大学歷史文化学院教授于赓哲指出,魏晋南北朝时代中北朝的民歌《木兰诗》,内容是孝女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其中就写到,「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显示木兰在履行府兵制职责。

于赓哲教授指出,府兵制是出现于西魏的兵役制度,由宇文泰在大统年间(535年正月—551年十二月)建立,北周、隋、唐初继续沿用,中期随社会经济发展而逐渐崩坏,到了唐玄宗天宝年间才取消,改为实行募兵制,府兵制最大特色就是兵农合一,老百姓平时为民、战时为兵,每三年要入伍一次。

于赓哲教授说,府兵制另一特点就是「衣甲锱粮自备」,百姓从军时须自备马匹,当时每十个士兵行军时,会使用一个灶眼做饭,因此府兵十人称为一火,一火需买六驮马,如果没有马就用驴代替,每十人准备八头驴,此外轻武器、铠甲、马具,还有前往集合地途中所需的乾粮也都要自己准备。

于赓哲教授解释,当时国家实施均田制,将土地平均做分配,百姓已享有权利,所以需为国家尽义务,参军时必须自备装备,此外花木兰是北朝的故事,她属于虚构人物,之后经过多代人的润色,最终在唐代成稿,而文中提到的「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完整体现出当时的府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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