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2年前推动的观审制,送交立法院审议后,不仅被搁置于委员会中,更因相关配套措施不足引来骂名;司法院院长赖浩敏昨日突然在国际法学研讨会中宣布,将「观审制」改名为「参审制」,法界一片错愕,批司法院朝令夕改。

对此,民间司改会执行长高荣志说,这样更换名称,看不出司法院改革诚意,人民对法官不信任,就应让人民参与表决、判决,以杜绝恐龙法官。

司法院刑事厅长蔡彩贞则回应,外界屡以观审制,人民「只观不审」来非议,所以才在不改实质内容情况下,更名为人民参与审判的参审制。蔡说,司法院对参审制或陪审制,没预设立场,更不会故意办国际研讨会,为司法院制度护航。

依「人民观审试行条例」规定,案件审理将以3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观审法庭成员全体,就事实及证据争点讨论;第二由观审员全体讨论及陈述意见,必要时得听取法官意见;第三终局裁判,由法官评议,如经法官3人同意,得请观审员在场旁听。

观审员对于量刑的多数意见不拘束法官,但法官的评议结果与观审员多数意见不一致时,法官应向观审员说明,并于法官制作的判决书中记载不採纳的理由。

但这种制度惹来法界批评,认为审判结果仍由法官主导,无法改革司法,这也让「人民观审条例」,迟迟未能通过立法。

为让法界和国际人士瞭解观审制,司法院特别举办人民参与审判国际研讨会,部分与会者原以为是来参加观审制,不料,赖浩敏却当眾宣布未来我国将採参审制,让许多法官傻傻分不清,还以为走错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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