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第一间合法舞厅KISS,在80年代以明亮环境、迷人音乐及招牌的飞碟造型升空舞台,成为当年男男女女的最爱,更开启台湾迪斯可热潮。
资深音乐人倪重华回忆,当年为筹画电视节目《周末派》一周年活动,正寻觅合适场地时,就听闻林命群(现为台北文华东方酒店董事长)有意打造一间迪斯可舞厅,「看他的设计图、装潢等,我们知道这地方未来可得到很大迴响。最初就是以飞碟当招牌,它会在夜晚高潮,随音乐悠悠移动,从天上洒下折扣券。」
KISS舞厅创于1986年,当年已有许多地下舞厅,但第一间合法舞厅设立,对迪斯可文化走进大眾有绝大影响。撕下不良场所标籤,成为情窦初开男女最佳社交场,连史提夫汪达、梅艷芳等巨星都曾在KISS舞厅办演唱会。
倪重华表示,林命群对舞厅经营细节有高要求,包含杯碗消毒、明亮环境等,都是让人想走进KISS的原因,「那年代是人人争奇斗艷,不是看人,就是被人看的时代。在KISS灯光设计下,美女看来特别好看,帅男看来特别帅,是男女交往很重要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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