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18日以「公民不服从」的抵抗权为由,撤销魏扬等8人有罪判决,发回台湾高院更审。民眾党立院党团表示,标准上要有一致性,发回更审后,希望法官细究有没有构成煽惑他人犯罪,否则未来都可比照援例,对行政公署可能有危险。蓝委郑正钤说,反莱猪是否可行使「公民不服从」,衝进总统府同样无罪?
民眾党团总召赖香伶指出,台湾过去从来没有援引抵抗权作为公民不服从,宪法第二条能否扩张到抵抗权,法界可更细致讨论,不过这次发回更审,相信比照弱势抵抗角度上,「我们是支持的」。
对煽惑他人犯罪判刑部分,赖香伶认为,二审法官可再加强,也尊重法院判决,是否重新定义煽惑他人犯罪或是内涵上更审法院不完整之处。
国民党立委郑正钤质疑,那反莱猪是否也可行使「公民不服从」,衝进总统府同样无罪?郑正钤说,魏扬是促转会主委杨翠的儿子,曾当过蔡英文「小英基金会」实习生,而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陈世淙,强势主导合议庭法律见解,撤销太阳花学运攻占政院的有罪判决,此次也卷入司法丑闻,被点名长期接受富商翁茂锺赠送礼品。难道顏色对了,就是「公民不服从」?
郑正钤提醒,「公民不服从」是对已经别无其他方式表达反对的法律或政策,公开非暴力的违法採取行动阻止,并愿接受法律惩罚,仍尊重既定法律体系。
郑正钤质疑,太阳花学运以暴力方式攻击警察、霸占国会并攻占行政院,如果这些行为符合「公民不服从」,是否所有非法抗争引发的暴力行为,都可自称公民不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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