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兴盛,宜兰频传民宿扰邻,县府提出因应对策,依据发展观光条例公告「民宿经营管理及管制事项」,一旦发生扰邻案件,除可开罚,位于连栋式住宅的民宿业者被裁处达2次,经社区管委会讨论后,最重将废止民宿登记证。
宜兰县民宿家数至今有1616家,县府工旅处表示,公告管理规范不是以处罚为目的,希望让民宿经营回归以里邻生活特色待客初衷,取得县民生活与观光发展间的平衡。
工旅处指出,除申请有严格规定,在经营管理规范也明订一般住宅、农舍、集合住宅及连栋式住宅社区内的民宿,每日夜间10时至隔天上午8时,禁止喧哗、烤肉、使用卡拉OK及喇叭等扩音设备,并须在住宿须知内载明,违反规定者,将依「发展观光条例」规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此外,在连栋式住宅社区内的民宿,如违反县府管理规定,裁处确定达2次以上,经社区管委会或建物区分所有权人会议,有区分所有权人3分之2出席,同时出席人数4分之3以上不同意该民宿经营,县府将废止民宿登记证。
宜兰县民宿协会理事长陈胜乐说,民宿业者支持县府管理办法,但处罚对象应该是行为人或两者皆罚, 如果只针对业者并不合理。工旅处回应,民宿与饭店性质相同,皆负有管理责任,投宿饭店的客人违规,开罚对象也是饭店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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