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都发处建管科约雇人员黄国杰,涉嫌在2008年至去年5月多次向跑照业者、建商收取「快速单」费用,总计343万6000元。基隆地院28日宣判,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处7年6月,褫夺公权5年,黄表示,会再与律师讨论再上诉。
据了解,黄国杰负责办理基隆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包括施工计画审核、工地管理、使用执照核发等业务。判决指出,自2008年开始,基隆地区跑照业者罗律光等人,为加速办理建案业务,多次在工地进行查验或缴交使用执照申请文件时行贿黄。
而黄国杰没有拒绝且多次收贿,许多大型建案皆在其中,包括「普罗旺世」、「玺悦」等11件建案,收贿总额达343万6000元,其中「早安国扬」建案收贿金额最高,达109万5000元。
法院审理时,黄国杰的辩护律师主张,黄收贿时间紧接,应视为连续犯合併论罚,但法官认为11次收贿遍及不同建案、时间也有差距,得分罪论罚,因此将11案分别量处有期徒刑1年9月至4年2月,定应执行有期徒刑7年6月,褫夺公权5年。
至于,跑照业者罗律光前后总计10次犯行,法官认为,罗多次贿赂,法治观念偏差,处有期徒刑1年2月,褫夺公权2年,但审酌犯后坦承犯行、具有悔意,予以缓刑5年,并命他向公库支付50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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