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为杜绝炒匯出重手,3日预告修正「外匯收支或交易申报办法」,其中新增对每年公司、行号5,000万美元、个人500万美元的累积结匯限额,将改採「更具弹性」的机制,针对不同性质、类别区分(例如外币借款)做个别额度限制,杜绝不肖投机者利用现行「一整包」额度,混水摸鱼借美元回台炒匯。
关于「外匯收支或交易申报办法」在1995年8月30日订定发布后,歷经九次修正,其中关于法人每年5,000万美元、个人500万美元的结匯额度是自2003年上路至今。央行本次修正时新增,央行得视经济金融情况及维持外匯市场秩序的需要,指定特定匯款性质的外匯收支,或交易每年累积结购或结售金额超过一定金额时可「适时调整」。
对此央行强调,修法后未来「实务上将更有弹性」;本次央行共计修正八项条文,将在公告次日起14日内,即2021年2月17日前接受各界提供建议,之后再公告实施,预期最快农历年后开红盘就可上路。
依本次修正,未来法人及个人全年结匯金额上限未必维持目前5,000万美元及500万美元,可能会更高或更低。尤其不再以单一金额上限来做规范,不论法人或个人,将依性质、类别做细项区分,例如金融性的外币借款会有一个上限金额,其他项目则有不同金额上限。
央行强调,对于有「实需」者来说,根据银行长期以来回报央行的统计,金额绝对够用,如果真的不够用,也可透过银行向央行提出申请即可,「正常的实需绝对不会不方便」,「这次修正,主要就是对投机取巧者多一些制约的力量」。
匯银主管认为,央行的做法是在替1月21日提出的厂商四大投机炒匯「补漏洞」,因为相关企业四型态之一是以极低资本额增设新企业,创造每家每年5,000万美元累积结匯金额;二是向国外关系企业借款,短期反覆匯入结售新台币,随即结购美元匯出,赚取额外匯兑利益;三是从国外关系企业借入美元结售,停留新台币帐户未予运用;四是向国外借入高利率外币借款结售为新台币,用于偿还较低利率的国内借款。新规定上路后,未来厂商借美元炒匯的路将被央行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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