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补偿费还没领吗?新竹县政府统计,截至今年2月止,尚有未受领徵收补偿共1536笔,金额高达6亿2552万元,县长杨文科提醒,徵收补偿费的保管通知为15年内,呼吁地主要记得准备相关证明,前往地政处领取,以免自身权益受损。
杨文科指出,依据地政处统计,县府保管的未受领徵收补偿费总金额高达6亿2552万元,依据2000年公布施行的土地徵收条例第26条规定,因受领迟延、拒绝受领或不能受领的补偿费,因存入国库专户保管,并自送达通知的生效力日起,超过15年未领取将归属国库。
地政处说明,徵收补偿费迟迟未领取的原因,包含有姓名、住址不全,或是土地设定有抵押权,须有抵押权人同意才可领取,另外更多数是因土地所有权人,也就是应受补偿人已经过世,继承人间未达成协议,或是继承人人数过多,应检附的继承文件资料手续繁琐,甚至因补偿费不多,实际可领到的金额变少,因而搁置未领取。
地政处也指出,自土地徵收条例于2000年公布施行起,至2015年间未领取的徵收补偿费,依规定已归属国库,另外内政部也规定,每年6月、12月底清理专户保管款,应归属国库的款项,也须缮造清册送国库经办行办理缴库作业,而自2015年12月至去年12月止,县府陆续清理缴交国库的保管金额,已达3亿2278万余元。
地政处近日将就今年度届满15年的徵收补偿保管款清理造册,并公布于地政处网站,也将持续清查各年度保款期限将至的徵收补偿费保管款资讯,民眾可于新竹县政府地政处网页查询,或电洽地政处徵收科03-5518101转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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