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条例」已经修正通过,明订用电大户须设置或购买一定比率的绿电,规定用电大户可以选择设置再生能源设备或购买再生能源电力及凭证、及缴纳代金。
过往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当中的用电大户条款就订出四大方向,一、首波门槛维持5,000瓩;二、办法实施前,先前配合能源政策已在屋顶设置再生能源发电设备者,订定打折机制,义务装置容量最高可减免20%;三、祭早鸟优惠,业者需在五年内完成10%绿电设置,若提早在四年、三年内完成,建置比例可从10%降为9%、8%;四、不同再生能源类别,分别计算购买绿电额度。
若依照履行义务计算公式「年度缴纳金额=义务装置容量×2,500度/瓩×4元/度(代金费率)」计算,用电大户门槛就是以5,000瓩以上为门槛,以义务装置容量10%计算,选择缴纳代金的用电大户,必须年缴5百万的高额代金,且年年都需缴纳。
能源局官员说,为了鼓励用电大户多设置绿电设备等有利发展再生能源,订出绿电代金每度4元的高费率,因2026年当年再生能源设置成本必定远低于现行价格,选择缴纳代金是代价最高的,且发展再生能源也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因此不希望用电大户选择缴纳代金了事。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设置绿电需要时间,给予用电大户五年缓衝期,用来评估企业内合适设置绿电设备用地及相关承载重量评估等,因此2026年将正式检核用电大户设置状况。另外若用电大户过往已经设置绿电设备,则可享早鸟优惠,最多减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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