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象未解,政府规画于明年针对每月用水超过1万度以上的用水大户开徵耗水费,根据水利署调查,超过万度共计1817家厂商,其中用水逾9万度的超大用户有256家,涵盖半导体在内的石化、电子与钢铁业等产业,这些万度用水大户的用水量约等于41%的自来水总供给量。
经济部今在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就「中南部水库乾涸以及水源调度问题、耗水费分产业别开徵、再生水厂供水量检讨」,进行专案报告。
石化电子钢铁业 首当其衝
在水情方面,经济部指出,据中央气象局统计去年6月迄今,新竹至嘉义地区降雨为歷年来最少,全台主要水库蓄水率,其中宝山-宝二、永和山、鲤鱼潭、德基、曾文-乌山头水库低于2成,石门、兰潭-仁义潭、南化及牡丹水库4成至5成,新山及翡翠水库8成至9成。
目前新竹、苗栗、台中、嘉义及台南扩大实施全日减压供水、产业节水7%至11%、非工业用水大户节水10%至20%;另外,桃园、南投、彰化、云林及高雄实施夜间10时至隔日6时减压供水,停止供应行政机关及国营事业辖管喷水池、浇灌等非急需或非必要用水,并要求产业自主节水7%;澎湖及连江地区为水情提醒绿灯,其余地区水情正常。
对于耗水费开徵,水利署先前曾规画第一级为用水1千至3千度之间的用户,加徵10%耗水费,第二级用水3千度至6千度,加徵20%耗水费,第三级用水6千度以上,加徵30%耗水费,以自来水费平均费率来看,第一级每度加徵1.1元,第二级加徵2.2元,第三级加徵3.3元。
耗水费率尚未确定
据了解,目前开徵耗水费的门槛将从千度提升到万度起跳,官员表示,根据2016年5月25日《水利法》修正通过第84条之1「耗水费徵收法源」,为水资源有效及永续利用,中央主管机关得向「用水超过一定水量」之用水人徵收耗水费。水利署最新规画将「一定水量」定义由每月使用1千度以上改为1万度,至于费率目前还没有确定。耗水费徵收仅针对用水超过一定水量的大户开徵,以工业大户为主,与民生用水和农业用水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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