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检举达人「苏大妈」因违反医疗法判刑5个月,又因滥诉与扰乱公署遭台南地检署撤销易科罚金,苏女3次提声明异议都遭驳回,第4次提出,台南高分院认检方有程序瑕疵,撤销处分,但请检方补正程序,仍可依处分执行,南检认为裁定违法,预定下周传唤苏女到案作实质审查,决定是否发监执行,另研议向最高法院提非常上诉。
台南高分院说明裁定撤销处分理由,在于检方的处分不符正当法律程序,已请检方必须再传唤苏女到案,告知她有声请易科罚金与易服社会劳动的权益,并非意味苏女可不用入监。
「台南高分院裁定的适法性有问题!」南检襄阅检察官林仲斌表示,高分院质疑南检撤销苏女易科罚金的处分,并未告知她还可声请易服社会劳动的权益,此举令南检不服,直呼违法裁定。
林仲斌解释,南检发出的传票上已告知有易服劳动项目,下周传唤苏女到案,执行检察官会当场告知权利事项,苏女届时仍可声请易科罚金或易服社会劳动任1项,再由执行检察官实质审查是否符合要件,若不符合,仍会处分发监执行。
林仲斌指出,苏女共提出4次声明异议,台南高分院前3次都已驳回,审案时先审程序、后审实体是法律基本常识,前3次审理的法官应早就审完程序,没问题才会裁定驳回。
台南高分院撤销南检对苏大妈的处分案件,是她2019年大闹中西区某復健诊所,涉嫌违反医疗法遭判刑5个月,原可易科罚金15万,却因期间她仍持续滥诉及扰乱公署,遭检察官撤销易科罚金。苏女第4度以程序问题声明异议,如愿撤销处分,台南地检署正研议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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