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营地区庙宇林立,每逢吉日或神明庆贺活动,庙会活动此起彼落,尤其新冠肺炎疫情稍缓,遶境活动也逐渐登场。对于庙会活动扰民,政府应正视,并持续维持一定力道与罚金,才能杜绝庙会活动扰民的情况发生。

高市府于2016年5月31日曾发布《辅导宗教活动友善环境要点》,明令宗教活动的举办方式。但言犹在耳,同年7月9日,三民区圣兴会举行遶境活动,从早上到深夜,沿途施放爆竹烟火、使用扩音器,令民眾不得安寧。当时环保局、消防局、民政局及警察局联合出击,统计共开出84件告(举)发单,裁罚87万9000元。

《辅导宗教活动友善环境要点》指出,不得在晚间10时后放足以影响安寧的爆炸音类、爆竹烟火,对于施放烟火的长度也规定每串不得超过50公分,且施放小型盒装烟火者以一盒为原则。但这些规定,许多宫庙明显忽略,或根本视之于无物。

事隔不到5年,后劲武圣宫3日过了晚间10时后仍放烟火与遶境,令民眾饱受噪音、空污困扰,但这回民眾向110举报计有33件,罚款却不到5万元。虽然开罚本意是提醒宫庙注意安寧,但金额若是太低,难以起到警示作用。

宗教活动本意在于消灾解厄、祈福,但过多的燃放鞭炮或太晚举办遶境活动,就会造成民眾困扰,甚至令孩童受到惊吓,得不偿失。武圣宫此举或许只是个案,但也提供政府一个参考,须正视宗教活动的本质,以祥和取代喧闹,令大眾得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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